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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山监狱警务督察队进一步规范警务督察工作流程

2016-07-21 09:14:13 来源:

仓山监狱警务督察队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司法行政系统2016年度警务督察工作要点及监狱党委的工作部署,充分发挥督察职能,进一步规范运行警务督察各项流程。

    一是规范监狱警务督察早交班会制度。当日与上一日值班督察人员共四名参加每日监狱8:30警务督察早交班会,由上一日督察队值班长及机关科室兼职督察员向监狱领导汇报督察发现的问题与处理意见;记录监狱领导的工作指示;由副班督察员落实需要整改的事项以及监狱领导交办的事项。

    二是规范警务督察现场检查的程序。当日值班督察员佩戴执法记录仪,对监区的“三大现场”、围墙周界、机关行政区进行全面的检查;在早中晚对重点部位、重要时段进行检查。要求做到告知面对面,在现场督察活动中,督察人员发现执勤执法或警容风纪问题,坚持在第一时间向当事人指出,要求及时改正,规范做到“三个一”,即:“一把尺子、一个标准、一样要求”。

    三是规范警务督察发现问题的处理及整改落实。要求督察工作做到处置硬碰硬。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备份记录,方便后续跟踪核查,对已核实的责任人予以通报、扣分、责令整改,坚决做到“三个不放过”,即:“存在问题不放过、不纠正不放过、不处理不放过”;每周不少于3次对全监进行电子督察,在《督察情况登记表》上记录;实时开展电子督察或视频回放,及时抓拍视频图像存档备查。警务督察队做好监狱局域网内的警务督察通报板块,督察队每周、每月及时发布各类通报及月督察重点。同时做到落实整改实打实。督察队对存在问题的单位下发《限时整改通知书》,明确整改时间、任务、责任人,要求监属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并做好跟踪回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