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瓯市小桥司法所:真情帮教解燃眉之急 倾心帮扶圆寻亲之
刑满释放人员陈某,今年32岁,未婚,出生在建瓯市小桥镇一个经济条件较为落后的小山村,他之所以走上犯罪的道路,锒铛入狱,与他自己的遭遇有着密切的关系。8年前,陈某的亲妹妹突然失踪,给原本幸福的四口之家带来沉重的打击,于是他与父母开始寻找妹妹。一年多来,陈某一有妹妹的消息便动身前往寻找,不知跑遍了全国多少城市,就连派出所也记不清他们具体来了多少次,这种捕风捉影式的寻找并没有让他找回妹妹,反而让他的手头开始拮据,家境渐渐衰败。在精神与生活的双重压力下,法律意识谈薄的陈某在其所谓朋友的唆使下开始贩卖毒品,为寻找妹妹筹措经费。然而,陈某却不知道自己正一步步走向犯罪的道路。俗话说:“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终于,陈某在2010年因贩卖毒品罪被建瓯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6年。 陈某在狱中积极接受改造的同时,无时无刻都想着寻找妹妹。2016年8月,陈某刑满释放。出狱后,由于没有经济来源,自己生计都成问题,寻找妹妹更是无从说起,加之父母年事已高,已过而立之年的陈某非常清楚自己必须要撑起这个破败的家,不能让已经“泪上加泪”的双亲再添新愁。于是,陈某找到已从事家禽养殖多年的叔叔,在叔叔的帮助下,利用向亲戚借来的钱和自家已荒的5亩多山地从事养殖作业。 2016年9月的一天,陈某的养殖厂来了一辆执法车辆,给他送来一张整改通知书,事由是由于陈某违法搭盖面积为3米×3米的砖缝房屋,责令陈某停止违法行为,等候处理。在等候处理时,陈某决定到建瓯市小桥司法所寻求帮助,小桥司法所的工作人员热情地接待了陈某。在了解其真实情况后,小桥司法所的工作人员对陈某未经审批,私自搭盖房屋的违法行为进行了教育,并立即与镇土地部门取得联系。在确证陈某的特殊身份后,镇土地所工作人员对陈某“从良向善”的创业行为表示认可,当场将陈某的情况上报给市国土局和小桥镇政府。几天后,陈某得到相应的从轻处罚。 事后,为充分保障陈某的创业,小桥司法所的工作人员积极与所在村和畜牧兽医站等部门取得联系,共同商讨扶持对策,并多次会同村干部和相关工作人员到陈某养殖厂进行政策和技术帮扶,给陈某的创业给予能力范围内的帮助。 如今,陈某的养殖厂已初具规模。陈某表示,小桥司法所在自己的帮教工作上倾注了大量心力,使自己重拾信心,今后一定要以实际行动来回馈社会。当提到陈某妹妹时,陈某说:“目前,我已得到妹妹在古田的消息,前几天去找过一回,查到了妹妹已搬迁和生儿育女的真实情况,等自己完全安定下来,再好好去找,给自己给父母都有个交待。”(建瓯市小桥司法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