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港区“多板块”助推社区矫正工作衔接配合
板块式拼补 无缝式衔接 ──福建泉州泉港区“多板块”助推社区矫正工作衔接配合 随着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深入贯彻落实,特别是近年来法律法规的修改,社区矫正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出现。区司法局在区委区政府的大力支持与上级主管部门的精心指导下,区社区矫正管理局认真贯彻落实两高两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工作衔接配合管理的意见》精神,进一步明晰工作流程与责任,以“板块拼补”的形式,巩固深化社区矫正工作的无缝衔接配合,确保社区矫正依法适用、规范运行,有效助推社区矫正工作顺利健康发展。 一是浇注“底板”,矫正队伍“发展壮大” 制定、下发《泉港区社区矫正试行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由区委、政法委书记任组长,分管副区长和公、检、法、司主要负责人担任副组长,区直等相关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并根据每年人事调整情况及时更新和调补。配齐配强区、镇、村三级社区矫正工作领导班子体系,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一级抓一级,齐抓共管、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出台、落实司法所年工作经费保障制度,按服刑人员每人2000元的经费争取到区财政拔款支持,做到经费倾斜到一线,支持基层司法所充分履行职责,发挥作用。根据各村社区服刑人员的多少,落实村级社区矫正协管员156人,有计划、分层次、按类别地开展宣传教育和业务培训。招募义工、社会热心人士、社区矫正工作志愿者以及服刑人员家属等不同群体,加入社区矫正管理队伍,打造一支专门力量与社会辅助力量相结合的社区矫正工作队伍,发挥众力众智,形成合力,严防出现服刑人员脱管、漏管现象。 二是搭建“跳板”,衔接程序“动态链接” 1.发挥联席会议制度“一带多”作用。为进一步推进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开展,加强公检法司各部门在社区矫正工作中的相互协调和配合,泉港区委政法委、区人民法院、区检察院、区公安局、区司法局联合制定《泉港区社区矫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该制度根据《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和《福建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试行)补充规定》,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有问题找“联席”,凡涉及司法工作上的“难梗阻”问题,可提请区委政法委牵头,把区政法系统成员单位紧密联系在一起,共同探讨、解决社区矫正工作中遇到的相关问题以及相互通报工作情况,特别是对醉驾审前调查给区司法局的时限太短、扩界服刑人员的定位监管、延长暂予监外执行决定、细化服刑人员外出请假天数的审批等系列社区矫正衔接配合上的困难和问题,在社区矫正联席会上一一抛出来,通过深入剖析根源,共商解决办法,真正把钳制社区矫正工作的障碍扫清,把材料交接程序规范理顺,把问题解决落到实处,切实做到各部门间的衔接配合“无缝隙”“无死角”。一场联席会议就能快速有效解决公、检、法、司各部门间的多个相互衔接配合上的“结节”,并及时研究区社区矫正工作形势,有利于进一步加快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化、制度化进程。 2.发挥信息共享制度“一变多”作用。区社区矫正管理局借力省司法厅社区矫正管理系统平台,发挥 “多级联动、数据共享、信息共用、安全可靠”的一平台多功能作用,及时录入服刑人员信息,24小时高频率、不间断精准定位,逐步实现社区服刑人员日常信息网上录入、工作过程网上监督、责任目标网上考核。每周对7个基层司法所开展社区服刑人员信息录入、手机定位、学习教育等情况随机抽查通报。今年来,共在抽查中发现问题117个,督促整改问题117个。省综治管理信息平台依托市、县(市、区)、镇(街道)、村(社区)四级平台,基本具备数据聚合、分析研判、指导工作和考核监督等实用功能,区综治办与区社区矫正管理局借助该平台交流共享相关数据,实现对社区服刑人员监管教育的整体分析研判和及时考核监控。区检察院通过以上平台,可便捷查询社区服刑人员基本信息、定位数据、执法审核、司法所日常工作等信息,实时监督司法行政部门社区矫正执法状况,并及时纠正可能存在的脱管、漏管以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促进司法行政部门规范、严格、文明执法,维护社区服刑人员合法权利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3.发挥矫正联络员制度“一当十”作用。为加强各镇(街道)公安派出所与司法所的协调与配合,提升社区矫正工作成效,区公安分局与区司法局联合制定《社区矫正工作联络员制度》。根据工作需要,由派出所民警与司法协理员担任联络员,具体包括依法对留看守所执刑罚且符合适用社区矫正条件的罪犯作出暂予监外执行决定、对社区矫正法律文书和社区服刑人员做好衔接、依法对违反治安管理规定和重新犯罪的社区服刑人员作出处理、协助司法行政机关追查或者查找脱漏管社区服刑人员,和协助司法行政机关将人民法院裁定撤销缓刑、假释或者决定收监执行的罪犯及时送交监狱或者看守所等十项职责。或履职或协助,或参与或衔接,取长补短,相互配合,升级社区矫正工作“触角”,共同开展社区服刑人员的日常监督管理、警示教育和改造工作。 三是补齐“短板”,疑难杂症“手到病除” 为严防出现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行为,区社区矫正管理局除了从适用前调查评估、程序上交付接收规范到位以外,坚持问题导向,针对日常监督管教、处罚、上网追逃等存在的“短板缺陷”,有的放矢,把握好教育管控的质点,力促社区服刑人员有效内矫外正。 1.开启“中通型”惩处追逃。针对以往对犯错的社区服刑人员采取强制措施进行处罚时,对因不服从管教、客观性犯错或介于边缘收监执行的社区服刑人员,之前采取的警告、收监执行等强制措施偏弱或偏刚。为切实提升社区服刑人员的矫正管教效果,区社区矫正管理局采取“中性化”处理法:主动与区公安分局沟通协调,对这类社区服刑人员在给予收监执行处罚前,根据犯错情节轻重,酌情考量,先给予治安拘留的处罚决定,给社区服刑人员一个警示教育悔改的机会。事实证明,部分社区服刑人员治安拘留出来后,在接受日常矫正管教监控中态度诚肯,参与学习与社区服务积极主动,收效显著。今年共给予社区服刑人员治安拘留3人。而对于在逃的社区服刑人员,区社区矫正管理局积极借力“社区矫正工作联席会议”或社区矫正联络员,与区公安分局加大沟通协调力度,以撤销缓刑、撤销假释裁定书和对暂予监外执行罪犯收监执行决定书作为公安机关网上追逃依据,解决了公安机关终端无法上网追逃的难题。今年来,区公安分局共发布服刑人员上网追逃3人,已成功抓捕归案2人。 2.开启“耳目型”视频监控。针对传统手机定位易出现服刑人员“只闻其声不见其人”的人机分离现象,区社区矫正管理局与区综治和公安分局的“天网”工程相结合,于2014年9月在全省率先推出社区矫正中心信息监控平台,采取“人防+技防”的现代化信息监管手段,在服刑人员居家、工作地点附近的重要路口路段安装监控全球眼,实时对服刑人员活动进行视频监控,实现分组就近视频签到,既方便服刑人员工作生活安排,又拓展服刑人员定位管理载体。目前,该区累计投入资金1000多万元,完成村级视频监控平台建设近70个,安装监控探头近2000个,7个镇(街道)推行“社区服刑人员视频监控”已成为常规监管载体。 3.开启“菜单型”教管模式。针对以往服刑人员学习时间多为“临时安排”致部分服刑人员无法参与,该区于2014年11月在全市率先出台“集中教育学习日制度”。规定每周二9:00~11:00为“集中学习日”时间。分属宽管、普管、严管等不同管教级别的服刑人员,每月自主选择1~3个“集中学习日”参加学习。针对以往社区服务活动“单调乏味”问题,该区于2015年2月在全市率先建立服刑人员“技能库”,将全区在矫的246名社区服刑人员的“装修工、汽车维修”等13种技能手艺录入管理台账。开展社区服务活动时,根据被服务对象需求,采取“点菜单”形式,结合宽、普、严不同矫正管理类别,有针对性安排服刑人员帮孤寡老人理发、照顾流浪儿童等公益服务任务。今年来,从“技能库”选择性开展社区服务活动52次,参与服刑人员1026人次,并建立完善社区服刑人员参加社区服务档案、工作档案和台账等。 四是筑牢“挡板”,督查纠错“精准及时” 1.“大联合”督查“常规+随机”。全区公、检、法、司等政法系统成员单位以定期和不定期的形式,对全区7个镇(街道)开展社区矫正督查考评。重点对社区矫正日常管教、社区服刑人员监管程序上的衔接配合、法律文书的规范、警示教育与社区服务档案材料的记录归档等,展开一一督查。区检察机关根据自身所掌握的全区社区服刑人员信息与基层司法所逐一核对,对社区服刑人员档案及GPS手机定位情况进行认真抽查。凡在督查中发现的问题,督查组要求立即整改或限时整改,并给予跟踪反馈。 2.“通知单”督评“整改+反馈”。成立区社区矫正工作督查队,并制作区社区矫正工作督查整改通知单。整改通知单包含通知序号、存在问题、整改反馈时限等内容。督查队定期不定期对基层司法所进行全面或专项的矫正工作内容检查督促,对发现的问题,现场开具通知单,并限定整改反馈时间。整改反馈情况作为半年和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至今共发出督查整改通知单22份,提出整改问题46个。 3.“众口碑”考核“奖励+惩处”。针对矫正时与矫正后出现“判若两人” “心口不一”的问题,该区于2013年10月在全市率先将“群众口碑”纳入“百分制”月考核管理规定,凡在考核中被列为严管类社区服刑人员,每2个月由所在地的镇村管理人员、村民代表和周边群众10人以上,进行一次群众满意率测评,并落实相应奖惩。成绩好的给予表扬、向宽调整管理级别直至提请减刑的奖励;成绩差的给予向严调整管理级别、告诫、警告、提请治安拘留直至提请收监的惩诫。今年来,全区累计对58名社区矫正严管服刑人员开展群众满意率测评约610人次,落实奖励规定52人、惩处规定6人。(泉港区司法局 陈燕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