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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老板顺手牵羊 被取保候审后卖力上演“喊冤”闹剧

2016-11-24 11:34:55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1月24日讯   家具城的小老板曾某敏送家具到客户家中,无意间发现了客户床头柜里的钱包,趁其不备实施盗窃,取走现金后将钱包丢弃。落网后,他如实供认了犯罪事实并退出赃款而被取保候审。此后,为了达到不受法律追究的目的,他处心积虑地推翻之前所有的供述。然而,费尽心机的他最终仍然逃脱不了法律的制裁。11月9日,曾某敏因犯盗窃罪被法院判处拘役两个月,并处罚金6000元。

  被盗钱包就放在这个抽屉里

家具送到 钱包却丢了

住在建瓯新区某小区的林女士想更新家具,就在一家具城购买了一个床和两个床头柜。她发现其中一个床头柜因受潮长了霉斑,要求换一张。因为仓库缺货,房子也没有装修好,她说那就到时候需要再送。

7月26日,林女士考虑到第二天要搬家,就打电话给家具城,要商场将另一个床头柜送来。商场说这两天都在乡下送货,答应第二天下午2时许送来。7月27日下午3时许,林女士想起这事,就打电话给家具城催问,店家答应马上安排人将另一个床头柜送到家里来。

过了20多分钟,林女士接到一名男子的电话,说家具已经送到门口了。她打开房门,见一名30岁出头的胖个短发男子骑着电动三轮车装着两个床头柜停在门口。他解释说原先那个床头柜不是他送的,不知道颜色是否相符,所以带来两个备选。

男子随林女士到卧室,先看了看原来买的床头柜,才搬了其中一个床头柜到卧室,并安放在床铺旁边,之后骑车离开。

林女士回卧室把旧的床头柜搬到墙边,想起丈夫的钱包还放在床头柜的第2层抽屉,就想把钱包收起来。拉开抽屉,她大吃一惊:抽屉空荡荡的,钱包不翼而飞了。

林女士记得很清楚,男子来家里之前还见过钱包,里面有3100余元钱、身份证、一张加油卡和几张银行卡。这才过了十几分钟,除了送床头柜的男子,家里没有外人进来。钱包不是送货男子偷走的还会是谁呢?

见财起意 一时糊涂了

接到林女士报案后,建瓯市刑侦大队的侦查员通过对她提供的情况分析,认为这个家具城送床头柜的男子十分可疑,当即前往家具城传唤该名送货男子。

嫌疑男子曾某敏是该家具城的股东,同时兼家具城的财务。到案后,他一口否认自己盗窃了林女士的钱包。侦查员对其进行法律宣传,并展开审讯。与侦查员对峙了几个小时之后,自知无法抵赖的曾某敏终于供认了盗窃钱包的事实。

原来,曾某敏到了林女士卧室后,林女士把旧的床头柜搬出来给他看颜色。随后他将床头柜搬到林女士卧室,俩人又将前一阵子买的和刚送来的两个床头柜放在一起比较。这时,他发现林女士搬动旧的床头柜时,第二层抽屉滑出一小段来,里面露出一只咖啡色钱包,而林女士却丝毫没有察觉。等林女士走出去,他就飞快地将钱包揣进口袋。钱包刚揣进口袋,林女士就进来了,整个过程也就是十几秒钟的时间。

仔细对比了两个床头柜的颜色,林女士感觉两者的颜色还是有些差异。曾某敏答应她这个床头柜先用着,等下次有颜色合适的再换,林女士也只好同意先这样。

曾某敏把床头柜搬到床铺旁边放好,随后若无其事地离开。来到水西桥头,他将电动车停放在路边,走到水西桥中间,掏出钱包,将里面的钱放到自己口袋里。至于钱包里还有什么东西,他也没认真看,就一把扔到水西河里去了。

回到店里,曾某敏从保险箱里拿了1000元出来,连同身上的钱,发了3315元的工资给店员小黄。

曾某敏刚刚把工资发完,又在商场办公室看了一会儿电脑,侦查员就找上门将他带走调查。

讯问结束后,曾某敏带着侦查员辨认了作案现场。他又打电话给妻子,要她送2000余元到刑侦大队,与自己身上的钱凑足3100元,返还给林女士。

鉴于该案被盗金额较小,曾某敏供述了全部事实,又退出了全部赃款,符合取保候审的规定,警方对他采取了取保候审的强制措施。

波澜突起 嫌犯翻供了

8月11日,侦查员将曾某敏涉嫌盗窃一案移送建瓯市检察院公诉部门审查起诉。9月21日,检察机关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将该案退回刑侦大队补充侦查。

原来,在对曾某敏涉嫌盗窃案进行审查时,检察官对他进行了讯问。他推翻原来所作的供述,拒不承认盗窃林女士现金3100元的犯罪事实。

公安机关讯问嫌疑人都是在专门的办案场所进行,讯问过程全程录音录像,能够保证嫌疑人依法应享有的各项权利,不存在刑讯逼供、屈打成招的行为。曾某敏在侦查阶段供述了盗窃林女士财物的犯罪事实,为什么在检察机关审查时却矢口否认呢?这其中有什么隐情?

被盗小区

嫌疑人翻供,侦查员只有开展更多的侦查工作,获取更多更坚实、确凿的证据,才能最终揭穿犯罪嫌疑人的谎言。

10月9日,曾某敏再次被传讯到案。面对侦查员的讯问,这一次,他和面对检察官讯问时一样,推翻了侦查阶段几次所作的盗窃客户财物的供述,并给出了看似合理的理由。为什么没有偷钱包却要将事情揽下来?他说在客户家的时候客户的钱恰好丢了,担心有口说不清,万一事情闹大了,对商场的影响不好。为什么对被盗钱包的款式及颜色描述得如此准确?他说是按照自己所使用的钱包的款式和颜色来描述的。为什么客户钱包被盗的地点与他笔录供述的一致?他说辨认现场时只是随便指认第二层抽屉,可能只是巧合而已。为什么对被盗钱包里的财物情况如此了解?他说在被讯问时偷看了报案人的报案记录。侦查员追问受害人有无离开过卧室,他坚称在摆放床头柜期间,受害人自始至终都没有离开卧室。

看来曾某敏既然要翻供,也是有备而来的。虽然他的回答看上去颇为牵强且存在不少破绽,但侦查员不能仅用逻辑推理,而是要用事实说话。

由于嫌疑人取保候审前后的供述完全相反,为了进一步查清案情,曾某敏于当天被刑事拘留。次日,侦查员对其进行提审,此时的曾某敏似乎已感到形势不妙,承认在检察官面前作了虚假供述,并再次供认了盗窃林女士现金3100元的犯罪事实。此外,他还手写了一份自述材料,详细供述了盗窃林女士钱包的整个作案经过。

经过进一步补充侦查,侦查员将案件连同多次讯问的同步录音录像光盘移送检察机关,提请对曾某敏予以逮捕。10月19日,曾某敏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判刑赔钱 这下傻眼了

11月9日,曾某敏因犯盗窃罪被法院判处拘役两个月,并处罚金6000元。

30岁的曾某敏是一个来自河南省固始县的农村娃子,读完初中,才15岁的他就与朋友结伴外出打工了。经过10多年的辛苦打拼,他也积攒了些钱,加上家人和亲友的资助,他和几个朋友来到建瓯,在新区合股经营一家家具城,主打广式家具的生产和销售。

曾某敏的身上与生俱来带有中国农民的那种吃苦和节俭,加上商人的精明,过起日子来精打细算。特别是生了两个儿子后,他的家庭开支大了,这两年家具城的生意又很难做,带给他的压力特别大。

曾某敏盗窃钱包的事被取保候审后,他听人家说,像他这样的情况,既是初犯,认罪态度好,情节一般,性质轻微,社会危害不大,法院一般会从轻处罚,判个缓刑并处罚金之类的。

换了别人,听到能这样判决已经觉得很庆幸。曾某敏听了反而感到一阵心疼,这不是鸡飞蛋打,要赔掉一大笔钱吗?

曾某敏想,要不赔钱,只有死不认账。反正这事又没人看见,没有当场抓住,我要死咬住扛到底。

或许是曾某敏太高估了自己的智商,或许是他太低估了司法机关的能力,打着如意算盘,他做出了令自己后悔不已的选择。

听完判决后,曾某敏傻眼了。他后悔自己自作聪明,结果却是聪明反被聪明误。

这正是:早知今日,何必当初!

(刘建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