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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夷山市检察院着力创建省级文明单位

2016-12-01 14:05:58 来源:福建法治报

“文明花开”满院香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2月1日讯  近年来,武夷山市检察院把“文化育检”作为强素质、树形象的基础工程来抓,坚持“以先进文化引导人、凝聚人、塑造人”的理念,陶冶干警的思想情操。该院先后荣获“省级文明单位”“全省政法文化建设先进基层单位”“全省检察文化建设示范院”等称号。

创建机制

带出专业队伍

武夷山市检察院把文明单位创建当作“一把手”工程来抓,履行“一把手”责任制,成立了由党组书记、检察长为组长的文明创建工作领导小组。院党组高度重视精神文明创建工作,针对不同阶段文明创建工作重点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提出指导意见,作出部署。同时,根据年度精神文明创建工作要点,将创建工作纳入单位年度工作目标,做到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管理、同奖惩,保证了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的顺利开展。

该院结合实际完善了《武夷山市人民检察院制度汇编》及考评监督机制,定期对精神文明建设和业务工作的完成情况、干警上下班情况、队伍建设情况、作风纪律情况进行考核和监督。同时,修订完善文明创建工作的规章制度,用制度规范机关事务管理。

以文育检

凝聚精神力量

11月22日,武夷山市检察院道德讲堂里,气氛异常热烈。这是该院“文化育检”的一种形式。

该院积极组织开展国庆游园、汽排球比赛等文体活动;组织干警参与社区文明共建活动,为社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结合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每年举办一场专题演讲比赛,为干警提供了有效的学习平台。

与此同时,该院还坚持“每周一课”活动。课堂把武夷山世界文化遗产中“朱子理学”的核心理念和“90年红旗不倒”的优良革命传统,与检察工作“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价值追求、检察官职业道德规范的目标要求相结合,推动检察文化健康发展。

立足职能

争创一流业绩

“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是武夷山市检察院的工作主题。近年来,该院将业务工作与精神文明建设紧密结合,认真履行宪法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能,有力地促进了严格公正执法,维护了当地的社会稳定和群众的合法权益。

该院立足检察职能,依法严惩各类刑事犯罪。2012年至今,共受理审查批准逮捕案件611件,批捕728人,受理审查移送起诉案件1118件1555人。对严重扰乱社会治安秩序的违法犯罪始终保持高压态势,批捕故意杀人、绑架、强奸以及“两抢一盗”等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犯罪206件280人,起诉359件515人。

该院还积极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5年来共查办职务犯罪案件38件53人,开展各种形式的警示教育共计166场次。

成绩代表过去,追求永无止境。如今,武夷山市检察院正以勇立潮头的精神,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向新的更高目标迈进……

(通讯员 王庆平 见习记者 汤仙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