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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通行引纠纷 法官执行保畅通

2016-12-30 09:59:39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2月30日讯  日前,龙岩市新罗区法院执行法官强制执行一起道路通行纠纷判决。

原来,林某秋与林某标、林某均系新罗区龙门镇朝前村邻居。2007年,林某秋等6人签订《修路协议》一份,约定6人按比例出资共同修路。之后林浩某占用单侧0.5米水沟和部分路面砌起一堵砖墙,堆放杂物,致使邻居无法通行。2014年3月3日,新罗区法院作出限期拆除围墙、清除杂物的判决。

2014年4月22日,申请执行人林某秋向新罗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几年间,被执行人拒不拆除诉争围墙,案件经法院多次协调无果。近日强制执行工作中,法院还邀请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到现场监督指导。

(简华良 陈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