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溪县“五个一”做好社会救助工作
2017-04-26 15:18:46
来源:福建法治报
一是建立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为召集人的社会救助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明确民政、人社、公安、城管、医疗、住房、教育、残联等部门工作职责,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究“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及社会救助重点、难点工作。2016年,松溪县筹集救助基金227.9万元,临时救助1665人次,发放资金105.61万元。 二是建立一个服务窗口。在县政务服务中心设立由民政、民政、人社、公安、城管、医疗、残联等部门的社会救助联动服务窗口,“一站式”受理特困人员供养、临时、医助、住房、教育、特困职工、残疾等各项社会救助。2016至2017年3月底,全县共救助468人次。 三是建立一个信息平台。建设开发了申请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系统,实现与部门间的数据共享对接,破解申请救助家庭收入核算难和救助对象认定难问题,有效遏制在救助对象认定过程中的不正之风,维护社会救助政策的公信力。 四是建立一套工作程序。在统一设置窗口的基础上,建立了救助申请、受理、登记、分办、转办程序和结果反馈工作流程,确保“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工作机制顺畅运行。 五是建立一套服务标准。为加强社会救助服务窗口示范管理,统一窗口标识,建立首问负责制、AB岗制、服务承诺制、一次性告知制等制度,制定统一的窗口服务标准,为办事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松溪县民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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