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阶段要给予民营养老机构积极的鼓励、扶持和引导
我国的老龄化时代,随着社会经济、文化和健康事业的发展,提前到来了;而我们的养老事业,包括养老政策体系、养老社会环境和养老机构设施,远远不能满足社会的需求,这就形成了养老供求关系的矛盾。因此,中央提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构建养老、孝老、敬老政策体系和社会环境,推进医养结合,加快老龄事业和产业发展。” 为缓解养老供求关系的矛盾,党和国家高度重视,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如2016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若干意见》等,积极鼓励社会兴办各类养老机构。上海凯晨养老服务有限公司就是此类的一个民营养老院,该养老院创办人钟德才的办院宗旨就是为了缓解上海目前存在的养老机构严重短缺的矛盾,为老人提供可信赖、满意的养老环境。钟德才提出“创新养老、产业经营、医养结合、健康百岁”企业口号。上海凯晨养老服务有限公司在融资难的大环境下,为了解决养老机构日常营运和扩大养老院规模的资金短缺问题,采取了出售养老用房长期使用权、筹集资金滚动发展的创新方式。我们认为,在现阶段,像上海凯晨养老服务有限公司这样的民营养老机构的创新做法,只要资金用于扩大再生产,用于社会急需的养老事业,对之应当更多的鼓励、扶持和引导。因为第一,目前像上海凯晨养老服务有限公司这样的民营养老机构不是太多,而是太少了,它远远不能满足人们对养老事业的需求,因此需要大力鼓励;第二,现阶段我们在民营养老机构的营运、发展问题上缺乏有效的政策体系和法律法规,在这种情况下,民营养老机构的营运、特别是发展模式上容易出现问题,因此需要政府大力扶持;第三,民营养老机构面对供求关系矛盾而出现急于求成、急于发展的心理,又容易导致其违规经营,因此需要政府大力引导。 我们以为,现阶段我们的政府、社会组织,舆论需要积极履行鼓励、扶持和引导民间养老机构的责任。我们要制定政策给予民营养老机构以鼓励和扶持,使民间养老机构做到少亏损、不亏损;我们要积极想办法解决民营养老机构资金困难的问题,创造条件使银行和其它金融机构适时放贷给民营养老机构;我们要制定法律、法规来规范民营养老机构的经营模式和经营行为,使之符合现代企业的标准;我们要辅导民营养老机构合法合规地经营,使之可持续发展;我们要匡正民营养老机构不合法不合规的行为,使之合法、合规经营。 当然,民营养老机构加强企业自身的机制建设也是非常重要和必要的,我国现有的公司制度,基本可以容纳企业合法地持续发展。上海凯晨养老服务有限公司等企业要集思广益,完全可以找到合法的、有效的、可持续发展的企业经营模式,包括融资模式。 作者: 倪正茂,上海政法学院终身教授,中国科技法学会常务理事,中国法律史学会常务理事,上海市法哲学研究会主席,九三学社中央委员 蒋晓伟,同济大学法学院教授,上海法理法史学会副会长、上海港澳台法学会副会长、上海法学会学术委员、全国法理学会理事、全国商法学会理事,上海政法委特邀监督员 尤俊意,著名法理学家、上海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上海法学会法理研究会原会长 蒋德海,华东政法大学教授,政党理论研究所所长,中国检察学会常务理事,中国法理学会理事,中国检察学基础理论专业委员会副主任,中国民主促进会上海上海市委社会法制委员会副主任,上海松江区政协常委 李瑜青,华东理工大学教授、法律社会学研究中心主任 杨 华,上海政法学院经济法学院副院长,教授,第六届上海市十大中青年法学家,上海市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委员会常务理事、副秘书长 庄海军,律师,上海市浩信律师事务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