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头”成为发财的“商机”
看到乡下农村古厝里的石臼、石磨等老物件,他们白天踩点,晚上行动。 盗走“老古董”后,卖给他人非法牟利。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2月6日讯 古人云,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可在沙县却有这么3名男子,他们动着歪脑筋欲创造财富,最终栽进法网。近日,沙县公安局经过4个多月的缜密侦查,先后抓获涉嫌收买赃物以及多次盗窃乡村古厝里的石臼、石磨等的嫌疑人刘某、金某和张某,破获系列盗窃石臼、石磨案件13起。 嫌疑人金某指认赃物
嫌疑人张某指认盗窃现场 乡村“老古董”频遭黑手 “警察同志,我家祖传的石臼不见了!”2017年8月7日一大早,家住沙县高桥镇的赖某急匆匆向派出所报警。赖某说,自己的石臼是爷爷传下来的,已经用了很多年,直径约60厘米,重100多公斤,主要用来打米米果、糍粑和年糕、麻糍等,一直放在家门口,8月7日当天上午一起床就发现石臼不见了。 几乎同一时间,距离赖某家百米处的陆女士也傻眼了,陪伴在她家门口多年的石臼也不知所踪。接报后,高桥派出所民警立即赶到现场勘查,但案发现场位于公路边,周边没有电子监控,也没有人看到究竟是谁偷的石臼。 在走访中,附近有一名70岁的老人告诉民警,案发当天凌晨一二时许,她听到楼下有拖拉机的声音。“被吵醒后我就起来了,透过玻璃窗户看到从楼下往明洋山方向驶过一辆拖拉机。”老人说道。 随后,民警查看相关视频监控,发现在老人所说的时段内,辖区根本就没有出现过拖拉机。再次了解后,得知是老人上了年纪,看不清车辆的具体模样,也听错了车的声音,造成民警在侦查这起系列盗窃案件中南辕北辙,浪费了不少精力。 由于案发现场没有安装电子监控,也没有目击证人,给公安机关侦破带来了很大难度。正当民警绞尽脑汁寻找破案线索时,高桥镇的新坡村也遭到黑手光顾。2017年11月18日上午,高桥镇新坡村村干部的一通电话给民警们泼了一盆“冷水”:旧案还没侦破,新案又发生了——在新坡村苗圃路段大树底下“美丽乡村”景观工程中的石磨、石槽被人抬走了,4户张姓农民家门口的石臼、石墩也都不见了。 短短百来天,辖区7个地点接连被小偷光顾,偷走石臼、石磨、石鼓共8件。一时之间,群众人心惶惶,原本世世代代安放在家门的石臼、石磨、石鼓等全部转移阵地,被群众搬到房内藏匿。 逆向思维获得破案线索 高桥镇素有“千年古镇”之称,千百年来,人们习惯了用石臼来打米米果、制作麻糍,用石磨磨豆腐、做米糊,而石墩则是群众在建造房子时放在木柱子下面所作的奠基石,既可承受房屋的负荷,也可以起到防潮、防建筑物塌陷等作用。 这些石臼、石磨、石磨虽然不是金银那样的贵重物品,但却是老百姓生产生活的必备工具,对那些村民特别是上了年纪的老人们来说,这些是老祖宗留下来的物品,有着一种难以割舍的情怀,那种情怀难以用文字来形容。 嫌疑人是谁?赃物在哪里?对民警们来说,案件没有视频线索,也没有目击证人,要想抓到这伙贼,还要好好“思量”一番。“这些被盗的物品要么用来制作传统美食,要么做仿古景观之用,不知从啥时候起,社会上流行用石臼、石磨、石槽、石墩来做装饰的热潮,像一些农家山庄、山村旅游景点、美丽乡村景观工程都加以复古装饰,销路很不错。嫌疑人是找不到了,不如试试从找赃物去向做起吧!”高桥派出所工作人员经过分析判断,这些“老古董”笨重,需要有体力且有交通工具才能运输出去,民警们以高桥为基点,向周边乡镇、区县辐射,先后对夏茂、富口、顺昌、延平、明溪、永安等地摸排调查,希望能有收获。 2017年11月20日,民警们终于获得线索:近年来,三明辖区有一伙人专门靠出售石臼、石磨、石槽、石墩等“老古董”为生。结合该起系列盗窃案件的特点,民警们怀疑这伙出售“老古董”的商人和辖区的盗窃案有极大关系。至此,沙县公安局成立专案组,安排刑侦大队和高桥派出所民警同时跟进该起系列盗窃案件。“石头”成为发财的“商机” 2017年11月28日,专案组民警经过几天的蹲守,成功抓获销售石臼、石磨等赃物的嫌疑人刘某。经审讯,刘某如实供述了其自2017年8月以来多次从一个绰号叫“阿龙”的男子手中购买石臼、石磨、石槽、石墩、石条等赃物数件。“买”到的赃物经刘某转手后,石臼、石磨的价格立即成倍翻涨,。 在抓到刘某后,民警就开始查找“阿龙”。通过深挖,专案组民警发现,阿龙的真实名字叫张某,还有一同伙金某,并查找到二人相关作案的痕迹,遂布下天罗地网,全力抓捕。2018年1月15日下午,经过一个多月的布控,专案组民警在沙县虬江路段成功抓获伺机潜逃回老家的嫌疑人金某。在铁的事实面前,金某不得不交代其这些年一直同张某混社会,自己身强力壮适合干体力活,张某则是脑瓜灵活适合指挥盗窃,俩人相互取长补短,为创造财富,经常开着一辆三轮车伪装成收购废品下乡村,伺机对目标进行踩点。 “在一次偶然中,我们在乡下踩点时,看到乡下农村房屋古厝里的那些石臼、石磨等老物件,它们不是放在门口就是路边,由于乡村安全防范方面防范较为薄弱,我们很容易就能将石臼、石磨弄到手。”据金某交代,他伙同张某开车将所有偷来的十几件石臼、石磨、石墩、石条等以每个200-800元不等的价格卖给“买家”刘某,获利数千钱,用于日常生活开支。 2018年1月28日,在逃嫌疑人张某也被沙县警方抓获。经审查,张某从2017年8月以来至落网时,与金某俩人狼狈为奸,采用白天踩点、晚上行动的方式,已在高桥镇、凤岗街道的高桥、新坡、西霞村等地古厝民居作案10余起,累计偷走“老古董”13件。 目前,警方正组织民警将这些查获的“老古董”送回失主家中,让十几户失主们圆了春节打米米果、捣糍粑、磨豆腐的梦想。而等待张某、金某、刘某等人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本报记者 黄丽青 通讯员 庆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