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学聚会先签“生死状” “喝酒免责承诺书”真的有用吗?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2月27日讯 近日,一张签满名字、摁满红手印的“喝酒免责承诺书”在网上热传,承诺书称参与聚会的人如果因为酒后造成本人和他人的一切后果,责任由自己承担,跟他人无关。虽然春节假期刚过,但亲朋好友之间少不了聚会喝酒,这种承诺书会有作用吗?记者咨询了相关法律人士,他们表示如果真的因为喝酒出了事,这种承诺书很有可能无效。 酒后驾车出事故 同饮者被判赔偿 记者梳理过往案件发现,因喝酒出事,同饮者被判担责的新闻屡见不鲜。 去年7月,家住北京密云太师屯的蔡某参加朋友项某的生日聚会时饮酒,后蔡某自行驾车回家,途中与一重型货车相撞,当场死亡。经鉴定,蔡某血液内酒精含量为170.7mg/100ml,属于醉酒驾车。经密云公安分局交通大队认定,重型货车驾驶人承担事故主要责任,蔡某承担事故次要责任。 法院经审理得知,和蔡某一同饮酒的朋友知道他酒后驾车,最终判决知情的同饮者承担40%的民事责任。 在多个同类案件中,法院认为,在明知对方驾车的情况下,不仅应当避免出现劝酒的行为,同饮者更应该采取必要的措施尽到劝阻的义务,以避免出现饮酒驾车或者是醉酒驾车的情形。如果存在劝酒或未尽到劝阻义务的,都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 喝酒免责承诺书 引发众网友热议 记者注意到,近日网上流传着这份“喝酒免责承诺书”,落款是今年1月2日,承诺书的内容是“本人自愿参加同学聚会,本人承诺:如因酒后造成本人及他人的一切后果,与本次聚会活动组织者和参与者无任何关系,全部后果由我自己承担,本人及家属不得追究活动组织者和参与者的任何责任”。 承诺书中有36个人分别签下自己的名字,并摁了红手印。不过如果仔细看这份承诺书的笔迹,30多个签名大多出自同一个人。记者搜索发现,虽然这份承诺书的真假还有待考证,但类似聚会前参与者签名摁手印的“承诺书”“免责书”还真不少。 有网友说,有了这道程序就可以放心喝酒了。但也有人提出疑问:如果真的喝酒出事,家属会放弃追究吗? 即使签了承诺书 存在过错亦有责 北京中闻律师事务所律师张耀军认为,这样的“酒后免责承诺书”应当是无效的。从我国《合同法》的角度而言,对于酒后可能发生的人身及财产损害的免责约定,存在无效的可能,所以“免责承诺”并不能发生免责的效力;从酒后可能发生的自身及他人人身及财产损害,按照我国《侵权责任法》的规定,依法依旧需要承担侵权责任,因为侵权后果与饮酒以及相关行为依法存在因果关系。 张耀军表示,从目前的司法实践中形成的生效判例来看,对于同饮者的注意义务及相关法律责任,并不能因为这样的口头或书面免责声明而免除,所以“酒后免责承诺书”不具有法律效力,不能成为同饮者及相关主体免责文书。 北京京师律师事务所律师许浩也认为,这种承诺书没有效用。他认为,根据我国《合同法》规定,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等情形的合同无效。此外,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也无效: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因此,就算签了“醉酒免责条款”,如果一起喝酒的人酒后遭受损伤或者死亡的,共同饮酒人存在过错的,仍然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并不能免责。 (北京青年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