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的“拜年”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2月28日讯 拎着花生油、扛着大米,近日,清流县检察院生态检察官们在当地村干部的带领下,冒着严寒的天气,来到长校镇偏远山村黄石坑村邹某的家中,给他送上油、米及慰问金,让邹某一家人能过一个温暖祥和的新春佳节。 “之前邹某不是犯法被抓走了吗?现在竟然有检察院的人来看他?”邻居们看着检察官们和邹某及其家人兴高采烈地交谈着,不禁十分好奇。“谢谢你们,你们都是好人,祝你们工作顺利!”面对春节前突然到访的检察官,犯罪嫌疑人邹某的九旬老父亲连声道谢。 检察官和邹某家人“结缘”还得从该院不久前办理的一起生态案件说起。 2017年8月,群众报案称长校镇黄石坑村“羊角岭”山场林木被人盗伐,公安机关侦查后发现2017年7月份以来,犯罪嫌疑人邹某余先后三次伙同邹某标、邹某等人到长校镇黄石坑村“羊角岭”山场,使用柴刀、油锯等工具,盗伐杉木后用车运往外地出售。案发后,经林业技术人员鉴定,邹某盗伐杉木共计33株,地径18-38厘米,计立木蓄积量9.7立方米。不久邹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然而,清流县检察院干警在审查逮捕邹某涉嫌盗伐林木一案的过程中,却了解到邹某及其家人的心酸故事。原来,邹某家庭经济十分困难,他视力不好,一直没有稳定的工作,靠给人做点零工赚钱;90多岁的老父亲又卧病在床,衣食住行都离不开邹某的照顾。检察官说,邹某没有稳定的收入来源,又是年迈的父亲唯一的监护人,为了能照顾卧床的父亲,邹某放弃到外地打工挣钱的机会,只能在家做点零活儿。这次之所以会去砍伐林木,也是受人雇佣。 如果将邹某逮捕,其父亲自己将无法生活,极有可能出现严重后果。经调查,邹某品德并不坏,对其采取取保候审也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考虑到适用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在综合考虑各种情况后,检察官们决定给邹某一个从宽处罚的机会。经向院领导汇报后,检察官们的想法被采纳,于是该院依法对邹某作出相对不捕决定。 “谢谢你们愿意给我这个机会,谢谢你们!”当邹某得知检察院作出了不批准逮捕决定后,不禁喜极而泣,悔过自新,发誓一定警醒,决不再作出违背法律规定的事情,勤勤恳恳做事,踏踏实实做人。 为有效传递检察温度,同时达到更好的办案效果,临近春节,清流县检察院生态科干警们再次来到邹某家,给邹某及其老父亲送上油、米及慰问金,并让他们能过一个温暖祥和的新春佳节。看着不少村民围在邹家门口,生态检察官们现场讲起生态普法课,介绍了非法采伐林木、非法猎捕珍稀、濒危野生动物等典型案例,从林木对环境保护的作用以及肆意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的危害性等方面,对群众进行了讲解,号召大家从自身做起,爱护森林资源,保护生态环境。 (本报记者 黄丽青 通讯员 刘珍 孙玉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