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跑路”的媳妇
一女子伙同他人策划多场“婚礼”骗局,骗取彩礼后逃之夭夭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2月28日讯 莆田男子傅某煌是个老实人,30多岁的他在媒人的介绍下方才成家。可他做梦都没有想到,自己娶回来的漂亮媳妇竟“跑路”了。 未婚青年遇心仪人 20多岁的时候,傅某煌的母亲就开始为他物色合适的对象。由于各种原因,傅某煌一直没有找到心仪女子。眼看傅某煌的年龄越来越大,母亲对儿子的婚姻大事十分着急,便通过多个媒人给傅某煌介绍对象。 2016年底,傅某煌母亲接到一个媒人的电话,说要介绍一个女子给傅某煌。媒人还说,这女子看上去和傅某煌挺般配的。傅某煌的母亲一听乐坏了,赶紧让媒人安排见面。 媒人介绍给傅某煌认识的女子叫陆湘,俩人见面后,傅某煌对长相甜美的陆湘一见钟情,陆湘对傅某煌也很满意。傅某煌的母亲见俩人情投意合更是乐得合不拢嘴,一同前来的陆湘表姐雷雪莲对傅某煌也是赞不绝口。 于是,在双方媒人的见证下,傅某煌母亲当天就交付聘金5000元给陆湘表姐雷雪莲。 随后,傅某煌母亲和陆湘的表姐雷雪莲与媒人一起商讨傅某煌与陆湘的婚事。傅某煌母亲和雷雪莲商定,傅某煌母亲将给儿媳妇买黄金项链、黄金戒指、手机作为见面礼,两家决定在傅某煌与陆湘结婚当天,一次性付清聘金98000元。 新婚不久新娘“跑路” 很快,傅某煌便与陆湘领了结婚证。当日,雷雪莲收取了聘金98000元。 傅某煌与陆湘结婚两天后,陆湘说有事要出去一下。傅某煌当时也没太在意。结果,陆湘这一去就再也没有回来。 傅某煌很着急,打了多个电话给陆湘,可电话早已关机。一家人紧张得到处寻找,可依旧没有找到。情急之下,傅某煌母亲这才想起当时没有留下陆湘表姐雷雪莲的电话。 傅某煌母亲打电话给媒人,媒人说介绍陆湘的媒人具体叫什么名字她也不清楚,大家都是介绍来介绍去的,也没有留意对方媒人具体情况,而且对方媒人也没有留电话给她。 这下,傅某煌一家人彻底慌了。他们不再是先前担心媳妇陆湘的安危,而是担心被骗婚了。 在多方寻找无果下,傅某煌一家人选择了报警。 “跑路”新娘原是骗子 2017年5月7日,公安机关在广东省罗定市某宾馆抓获冒用“雷雪莲”身份假扮“陆湘”表姐的杨某雯。 1998年出生的杨某雯是广东省高州市人。杨某雯幼年时父母去世,她流浪街头直至14岁被人收养。2016年,杨某雯与朋友阿芳(另案处理)约好一起到莆田,准备用别人的身份证去骗婚,骗取聘金等财物。 杨某雯与朋友阿芳来到仙游后,认识了女子唐某英(另案处理)。3人一拍即合,决定由唐某英扮媒人,负责准备他人身份证,以及寻找作案对象。3人商量好由阿芳以“陆湘”身份与对方结婚,杨某雯冒充“陆湘”表姐“雷雪莲”,骗取聘金后马上“跑路”。 一星期后,唐某英找到了傅某煌的媒人。唐某英对傅某煌的媒人说,有一个急着嫁出去的年轻女子,只要对方家庭经济还可以,其他什么都好谈。傅某煌的媒人立即联系了傅某煌母亲,3人很快骗婚得逞。 杨某雯、阿芳、唐某英3人将从傅某煌处骗来的钱财分摊后,很快将这笔钱花光,3人便继续冒用他人身份骗婚。他们陆继在莆田涵江区某小区、莆田荔城区北高镇高峰村等地冒用别人身份假装结婚,聘金、彩礼一旦得手便立即“跑路”。经相关机构鉴定,被骗走的聘礼价值共计242022元。 近日,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该起诈骗案。 经审理,法院认为,杨某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伙同同案人骗取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347440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最终,荔城区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人杨某雯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5万元。责令被告人杨某雯退出赃款人民币347440元,依法偿还各被害人。 ■法官提醒 春节期间,一大群适龄青年都会被七大姑八大姨询问有关结婚的问题,催婚的现象在春节期间尤为突出。一部分不法分子利用为人父母着急让孩子结婚的心理,通过不靠谱的中介,冒用他人身份设置骗局,以此牟利。该案中被害人的惨痛经历告诉广大适龄青年,构成婚姻的基石并不全是相貌和钱财,在并未深入了解对方之前,不能因为过了适婚年龄的着急心理而贸然与对方达成结婚协议。同时,该案的公开审理也警告那些不法分子,莫将婚姻当做谋取钱财的工具。 (本报记者 陈琦 通讯员 黄美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