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全市累计接收社区服刑人员16014人,期满解矫13645人,在册社区服刑人员2369人,由于工作措施有力,当年无重新违法犯罪人员,未发生脱管漏管;全市刑满释放安置率达97.97%,帮教率达97.9%,重新违法犯罪率控制在0.18%,低于全省平均水平。
一重抓排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大排查、大走访”专项活动,对在册的社区服刑人员和刑满释放人员开展拉网式、网格式排查,全面掌握社区服刑人员和刑满释放人员底数,查找消除安全隐患,排查走访率达100%。将有重新犯罪倾向、易肇事肇祸精神病人、涉麻涉毒的列为重点人员,落实定人包案制度和针对性管控措施,将重点人员稳控在当地、稳控在社区。二重抓监管。着力推进社区服刑人员网格化管理,在全市7个县(市、区)建立“县社区矫正中心+司法所+社区+村居委员会”四级社区矫正工作网格化管理体系,形成“网定格、格定责、责定人、人定点”的管理模式,实现无缝对接。全市已有71个乡镇(街道)、684个村(居)、1285个单元网格,有1859名社区服刑人员纳入现有网格化管理平台,网格化试点乡镇覆盖面达53%。三重抓教育。注重矫正个案、心理疏导,组织社区服刑人员每月进行集中教育和社区服务。全市已建立教育基地13个,社区服务基地134个。累计开展集中教育、个别教育和社区服务15000多人次,开展心理咨询7000多人次。四重抓帮扶。帮助刑满释放人员和社区服刑人员解决就业、就学、临时救助、最低生活保障等问题,提供技能培训和就业指导。全市共建立就业基地21个,管理服务中心(中途之家)1个,先后协助解决低保11人,开展技能培训和就业指导1600多人次。五重抓建设。7个县(市、区)社区矫正中心全部设立了检察室,检察官入驻社区矫正中心达100%。建立督导制度,成立督导组,市、县两级检察机关与司法行政机关联合开展执法检察专项活动,并开展集中点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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