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现场“搬”进了小山村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3月9日讯 “我请求法庭准予我们离婚,同时7岁的儿子由我来抚养。” “不行,绝对不行,我不同意离婚,我们夫妻感情尚未完全破裂,再说儿子要我来抚养。” …… 3月8日上午,一场别看生面的庭审现场在福清市音西街道珠山村委会进行。当天公开开庭审理的是一对夫妻的离婚纠纷案。 庭审现场为何会“搬”进了村委小楼?原来,3月8日是三八妇女节,当天,由福清法院家事审判庭和福清妇联联合主办、主题为“凝心聚力 共筑平安”的首场“家事审判”模拟法庭走进乡村,让基层妇女零距离感受庭审过程,并懂得如何用法律保护自己。对于旁听的近50名村(社区)的妇联主席及妇女代表来说,这是一份最好的节日“礼物”。 模拟法庭庭审现场 “开庭”,随着法官一声槌下,这起关于夫妻离婚纠纷模拟案件开始公开开庭审理。法庭庭审现场,审判长由法官王云担任,两名当地妇女代表扮演人民陪审员,并配有书记员及法警。而当事“夫妻”则由两名律师来扮演。 该案讲述的是丈夫林智斌(化名)和妻子张雪燕(化名)于2010年3月5日两人登记结婚,2011年11月3日育有儿子林义峰(化名)。不过,可能是双方缺少了解,双方婚后感情一般,经常为家庭琐事发生争吵。 而最让妻子张雪燕难以容忍的是,丈夫脾气暴躁,经常无故辱骂她,而且丈夫嗜好抽烟喝酒,经常喝醉后动手殴打她及无故大声训斥7岁的儿子,甚至有一次儿子劝架也遭到丈夫殴打。 期间,张雪燕向当地村委会及妇女联合会求助,后者召集双方进行了多次调解,但依然收效甚微。2017年12月3日,林智斌还将夫妻俩共同购买的一套商品房以150万元转卖给他人,并将这笔钱留在自己的银行账户上。由于争执不下,夫妻俩最终对簿公堂。 尽管当事双方唇枪舌剑,但是,当天整个庭审过程张弛有度,法庭调查、庭审举证质证、法庭辩论等程序有条不紊地展开。由于法院调解无法和好,经过合议庭审理、评议,最终法庭当庭宣判两人离婚,儿子由张雪燕带领抚养,林智斌每月应支付子女抚养费700元直至子女独立生活为止。至于夫妻共同财产150万元,林智斌应向张雪燕支付夫妻共同财产折价款80万元。 庭审现场,庄重、严肃的“法庭”环境,妇女代表及律师等人对角色的逼真再现,让旁听的妇女代表们仿佛走进了真实的法庭。 “这么多年,这次总算在‘家门口’零距离完完整整地看了一回庭审,让我受益匪浅。”当听完了法官对这起模拟案件的宣判后,来自福清音埔村的妇女代表陈祥凤打心里给予点赞,“这样的形式既直观又接地气,比单纯的宣讲来得实在、来得深刻!” 庭审结束后,法官王云还现场对案件进行了评析,并逐一解答了在场妇女的法律问题。“遇到家庭暴力时可向加害人或者本人所在单位、村居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其次可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处理后,可对当事人出具告诫书,告诫书可成为法院审理家暴案件的证据。如果前两者都没有制止家庭暴力行为,受害人可向法院起诉或申请保护令。”对于女性遇到家暴如何维权,王云特别给予提醒。 据福清法院家事审判庭负责人周芽淋介绍,法庭庭审现场“搬”进了乡村,不仅能让村民更直观的感受法庭审判,还能切实提高村民法治意识,“今年我们还将开展多场类似的庭审进基层的活动。” (本报记者 陈钦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