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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创新社区服刑人员病情复查诊断工作

2018-03-15 16:00:23 来源:福建法治报

   近年来,随着司法体制改革的推进,暂予监外执行罪犯被列入社区矫正之列。为进一步完善罪犯病情复查诊断工作,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大局,福州市司法局积极探索,主动作为,推动暂予监外执行罪犯病情复查工作更加合法规范高效。

    一是完善机制,规范流程。制定并下发《关于加强暂予监外执行罪犯病情复查诊断工作的通知》(榕司﹝2018﹞11号)(以下简称《通知》),进一步完善暂予监外执行罪犯病情复查诊断机制,规范病情复查诊断流程,为暂予监外执行罪犯病情复查诊断工作提供制度保障。

    二是责任到人,紧密衔接。建立暂予监外执行罪犯病情复查诊断工作联络员制度,由市县两级社区矫正机构负责人、卫计行政机构医政处(科)负责人、指定医院负责人担任联络员,层层分工,明确职责,确保暂予监外执行罪犯病情复查工作衔接更加顺畅。每季度召开全市联络员会议,总结、通报暂予监外执行罪犯病情复查诊断工作履职情况,沟通解决问题,积极适应新时代社会治理能力现代化要求。

    三是细化流程,明确要求。细化社区矫正机构、卫计行政机构及指定医院等三方病情复查诊断工作流程,促进刑罚执行依法规范开展。明确要求罪犯病情诊断/妊娠检查书》和《医学意见书》等重要诊断材料必须由指定医院副高以上职称医师签署,经分管院领导审核、加盖院级公章,并随附经医师勾选签字的《保外就医严重疾病范围》等文书后,方可提交司法行政部门。同时,《通知》进一步就病情复查诊断工作中的回避原则、安全防护、文书格式等方面进行完善,确保万无一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