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日报报业集团主管 《福建法治报》官方网站
原创 | 法治福建 | 记者调查 | 时政 | 国内 | 普法课堂 | 法治时评 | 说法 | 求证 | 大案要案 | 权威发布 | 公安 | 检察 | 法院 |

龙岩市司法局四措并举矛盾纠纷得到及时有效化解

2018-03-15 16:00:51 来源:福建法治报

 一是落实责任。开展人民调解专项活动,推进人民调解“百日攻坚”;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2017年全市人民调解组织排查调处各类矛盾纠纷14072件、调解成功13888件、成功率98.7%,防止民间纠纷引起自杀3件3人;防止民转刑案件27件66人;防止群体性上访28件961人;防止群体性械斗7件133人。

二是重点排查。开展邻里矛盾纠纷、婚姻家庭纠纷、因民间纠纷引起的轻微伤害问题等“三类纠纷”预防排查化解,发现一起、介入一起,排查一起、化解一起。全市各级调解组织共排查调处邻里纠纷2665件,婚姻家庭纠纷1180件,民间纠纷等引起的轻微伤害案件590件,稳控率达100%。

三是健全组织。全市建立了交通事故、医患纠纷、国土资源、林业、库区移民、劳动争议、工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旅游景区、物业管理、征地拆迁等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165个、调解工作室81个;全市在基层人民法院(法庭)设立了18 个人民调解室,调解网络得到健全。

四是完善机制。健全完善“诉调对接”、“公调对接”工作机制,与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出台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衔接配合的实施意见。与市综治办、公安局联合出台“公调对接”工作实施办法,在公安派出所设立了调解室,形成了公安机关的行政调解和人民调解相互衔接。至目前,全市建立驻基层法院、人民法庭调解委员会及调解室21个;驻乡镇派出所人民调解工作室102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