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方”的准女婿是个贼
女儿带男朋友回家见父母,不料,男朋友竟顺走了准岳父的钱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3月19日讯 最近,家住将乐县城的老张的女儿携男朋友回家,这可把家中二老高兴坏了。准女婿第一次上岳父家,给两位老人又是送礼物,又是买衣服,显得十分慷慨大方。可万万没想到,这来的可不是女婿,而是一头黑心“狼”! 准女婿上门 家中二老欣喜万分 将乐老张家的女儿小玲曾有过一段失败婚姻,离婚后还带着一个孩子,她的终身大事一直让老张操心不已。 2017年初,小玲突然说自己有了男朋友,这让老张很高兴,但却一直没能和女儿的男朋友邓某见面。 眼瞅日子一天天过去,小玲年纪也越来越大,而且还带着一个孩子,这让老张愈发着急,隔三岔五便催促小玲将男朋友带回家给他们看看,想着如果合适便抓紧把俩人的婚事定下。 2017年的端午节,开小卖铺的老张破天荒地关门歇业一天,一家人热热闹闹地准备一顿端午团圆饭。原来,小玲终于耐不住老人的软磨硬泡,答应将男朋友邓某带回家了。 邓某也是第一次到小玲家做客,他的年龄与小玲相仿,说话客客气气,还不忘给准岳父带烟酒,给准岳母买新衣服,可谓是面面俱到。但张家人并不知道,也就是这个大方的“女婿”,为他们一家人带来了不平静的日子。 因手头拮据 将女友家的钱顺走 小玲的男朋友邓某小学毕业辍学后便前往外地闯荡,在工厂打过工,到餐厅洗过碗,但都因嫌工作太辛苦始终没稳定下来,还曾犯过盗窃罪。后来,邓某回到将乐一直无所事事,整日游荡,也没有任何积蓄。 邓某与小玲经朋友介绍相识后,不久便发展为男女朋友关系。起初,俩人相处得也比较融洽,一起张罗着开了家小吃店,生意也还不错。但渐渐地,邓某的秉性就显露出来,经常借口有事躲着不干活,而且喜欢上打麻将,但凡有点收入都被他挥霍一空,连见准岳父母的礼品钱都是小玲给他的。 端午节当天,邓某与准岳父老张喝了点酒便醉意上头。见此,老张赶忙让邓某到自己房间休息。邓某睡了一会儿后,觉得太热,便起身将床上的草席和垫被撤去。这时,一个白色透明的塑料袋掉到地上,透过塑料袋,可以看见里面装的是钱。 手头拮据的邓某看到这么多钱,顿时动了占为己有的想法。他立即将袋子捡起,观察四周没人后,偷偷地出了门。他来到附近的小河边,将清点后的4000元装进口袋,袋子随手扔进河里后返回了老张家。有些心虚的邓某不敢再回房间睡觉,就到杂物间拿起斧头劈柴,以便观望情况。过了半小时,见无人发现,邓某自行回了家。丑事终败露 还不了钱写下欠条 邓某自我感觉做得天衣无缝,但凡事都经不起推敲。老张当晚回到房间,发现枕头变平了,一把掀开草席和垫被,便发现钱不见了,而这房间最近只有邓某一人来过。 过了一周,邓某再次来到老张家,老张随即把邓某叫到自己房间,指着掀起的草席说放这儿的钱没了。邓某见盗窃事败露,也很坦然地承认了,并向老张表态钱一定会还给他,但希望老张别四处声张,他还想和小玲继续过日子,而老张也不愿家丑外扬,便同意了。 又过一周,老张到女儿与邓某共同经营的小吃店,拉着邓某到一个无人的房间,要求邓某立即还钱。可邓某当时手头只有300元,而老张态度异常坚决,无奈之下,邓某提出写一张4000元的欠条,但老张认为他丢失的钱不止4000元,邓某担心这事被小玲知道,便写了一张5000元的欠条,约定分两个月还清。 老张拿着欠条离开后,邓某满脑子都想着怎么筹钱,希望尽快将此事处理妥当,以免影响和小玲的关系。哪知,当晚老张便反悔了,将此事告诉了家人,并带着家人再次找到邓某,要求其立刻还钱。而邓某见事情已经掩盖不住,且的确拿不出钱,索性就直接告诉老张等人,要钱没有,要命一条。老张家人见此,纷纷对邓某进行指责,当即报了警。 构成盗窃罪 被判拘役婚事告吹 2017年7月30日,民警传唤嫌疑人邓某到案。经搜查,民警在邓某住处扣押赃款300元,该款已发还被害人家属。邓某归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日前,将乐县法院审理认为,邓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价值4000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鉴于其有盗窃前科,具有酌情从重处罚情节,但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且被盗现金已部分发还被害人,具有从轻处罚情节。故依法判处被告人邓某拘役4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责令被告人邓某退赔尚未归还的违法所得。 而当小玲得知此事后,毅然和邓某断绝了关系。 ■法官提醒 家庭成员及近亲属间盗窃罪并不罕见,但是很多家庭由于“家丑不可外扬”的观念,往往会选择息事宁人、不了了之。这种对犯罪行为的隐忍甚至包庇,只会让犯罪分子胆子越来越大一错再错。如果自己的亲人犯罪,必须积极向公安机关报案,不该隐匿、窝藏。如果有包庇行为的,妨碍司法秩序,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本报记者 黄丽青 通讯员 李波 刘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