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乐、鼓山地区检察院签署帮教协作机制
全流程帮教 无差别回归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7月26日讯 法律规定,犯罪时未成年,被判处5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自然人,其犯罪记录封存,并免除其报告义务。这些就是长乐区检察院未检重点帮教的“轻罪未成年人”(现实中多数可能已成年)。实践中,由于易被标签化、被歧视,他们返学、返工困难,甚至重新犯罪,影响了和谐稳定。 日前,在福建省未成年犯管教所内,福州市鼓山地区检察院、长乐区检察院联合签署未检帮教异地协作机制,将努力破解难题,实现对轻罪未成年人的全流程帮教、无差别回归。这是福建省未成年犯刑事执行检察机关会签的首份联合帮教协议,是两地检察院贯彻落实开展未成年人刑事执行检察等统一集中办理试点工作的积极尝试。 座谈会上,检察官向几位未成年服刑人员送上生活用品、法律书籍等,并开展了一对一的帮教活动。几位随行家长对检察官的倾心、用心、耐心表示了深深的谢意。 随后,鼓山地区检察院驻省未管所检察室还向长乐区检察院未检科移交了本月即将刑满释放的一名轻罪未成年人小杨的档案材料,并进行联合帮教。 小杨一时冲动实施抢劫,获刑11个月。这段时间,他认真改造,表现良好。但对高墙外的生活,他向往之余又有些忐忑。 “别人会怎么看待?还能够找到称心的工作吗?”“只要你真心改过,我们会帮助你真正回家。”面对疑虑,检察官耐心释法说理。检察官温和又坚定的话语,也让小杨燃起了满满希望。的确,新的时代,他应当有新的生活。 据介绍,今后,对长乐区检察院起诉的以及长乐籍的轻罪未成年人,两院将在入监、减刑、假释、释放等重要节点,联合开展爱心慰问、心理疏导、亲情会见、就业规划等帮教活动,帮助其树立正确观念,早日回归社会。 而长乐区检察院还将在小杨社区矫正期间,依托设在该院的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中心,充分发挥相关观护基地、心理疏导中心、职业培训基地等作用,协调开具无罪证明、积极推荐就业等,打通小杨回归社会的“最后一公里”。 (记者 陈钦祥 通讯员 周国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