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承好传统好作风 谱写检察事业新篇章
专访宁德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施忠华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7月31日讯 “习近平总书记在宁德任地委书记期间,给闽东人民留下了‘弱鸟先飞’‘滴水穿石’‘四下基层’等一系列宝贵的思想理论、精神财富和实践经验,深刻回答了闽东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理论问题和实践问题,为宁德乃至全国打好脱贫攻坚战具有极其重要的指导意义。”日前,宁德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施忠华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宁德检察人一定要认真传承习总书记的好思想好传统好作风,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厚植发展基础,主动担当作为,稳步推进检察工作顺利开展。 坚持新思想引领 谋划和推进检察工作 “要学深悟透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法思想,深刻领会‘十五个坚持’和‘八个指明’的思想内涵和精神要义,学思践悟,指导工作。”施忠华说。 施忠华说,要始终坚持党的绝对领导这个最高原则和服务大局这根主线,落实到宁德检察实践中,坚持在宁德市委集中统一领导下谋划和推进检察工作,严格落实重大事项、重大案件向市委请示报告等制度,紧紧依靠党委重视和支持做好工作,依靠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监督,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 施忠华指出,宁德市检察院主动适应形势发展新要求和检察职能新变化,修订《宁德市人民检察院关于服务和保障“开发三都澳、建设新宁德”实施意见》,持续加强重点领域法律监督,推进“平安宁德”“法治宁德”建设。 “特别要把打击涉企犯罪、侵犯知识产权犯罪、侵犯商业秘密犯罪等摆在突出位置,把服务新兴产业科技创新、服务非公经济发展、服务重点项目落地体现到具体办案中,发挥好法律监督作为经济增长助推器、社会运行调节器的作用。”施忠华强调说。 坚持主责主业 强化诉讼活动法律监督 “宁德检察机关要着眼于工作短板,整合检察资源,以办案为中心,树立双赢、多赢、共赢的理念。”施忠华说,要在监督中办案,在办案中监督,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真正实现法律效果和政治效果、经济效果、社会效果相统一。 施忠华认为,对内,要研究和推动各项检察职能前伸后移,强化上下环节“接力监督”;对外,要贯彻落实“三同步”工作机制,加强区域内检察院之间、检察院与其他部门之间在促进国家安全与公共安全、扫黑除恶、保护产权、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等方面协作配合,推动专题专项监督工作深入开展。 “在强化深化刑事执行检察和民行检察监督的同时,要做优公益诉讼,突出办理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大的典型案件,办一个案件警示一片,促进方方面面都得到教育。”施忠华说。坚持因地制宜 打造宁德检察特色品牌 “要进一步挖掘传承习总书记在宁德工作期间的执政理念和工作方法,深入实践总结检察工作服务宁德发展大局的新经验、新做法。”施忠华说。 施忠华认为,首先,要紧贴党委中心工作和群众关注点,因地制宜提供多层次检察品牌产品。综合运用全面摸排、挽回损失、联动预防三项治理模式,助力金融风险防范化解;落实法律监督保障扶贫开发措施,助力扶贫脱贫工作;打造三都澳近海海洋生态司法保护一体化机制,助力生态文明建设等宁德检察特色品牌,全面提升检察服务水平。 其次,要立足检察职能,上下联动,深化拓展“一院一品”“一支部一品牌”工作,对生态“补植复绿”工作机制、轻微刑事案件实行赔偿保全做法、福鼎“红树林守护回归计划”、寿宁“1+N”检调对接机制、蕉城“海上巡回检察”、周宁“检察官释法说理机制”等,做精做细,做大做优,力争创出全省乃至全国的宁德特色亮点。 再者,要多渠道多平台直观可视地展示宁德检察特色亮点工作,宣传检察正能量,进一步赢得社会认同、理解和支持。 坚持问题导向 持之以恒抓好队伍建设 “重点在政治建检、素质强检、从严治检、从优待检上下功夫,持之以恒抓好队伍建设。”施忠华说。 施忠华指出,要把纪律作风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对照省检察院深化落实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持续深入地推进全市检察机关开展以“监督、执纪、问责”为主题的纪律作风教育整顿活动,用好“四种形态”,防止问题回弹反潮;要研究检察系统监察职能转变后整合内部监督机制,解决内部监督职能交叉、力量分散的问题,整合检务督察、案件管理、机关纪委等监督职能,通过流程监控、案件质量评查、述责述廉、谈话函询、专项检务督察等方式,强化内部监督,以严明的检察纪律净化政治生态。 “同时,要坚持正确方向,围绕是否有利于突出办案中心,提升案件质效,评估内设机构改革,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全面深入。”施忠华说。 (本报记者 黄锡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