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手机遇到商家“移花接木” 经调解,商家为消费者更换同价位手机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8月1日讯 原本想给妻子买部手机做生日礼物,结果却遇到商家“移花接木”:明明买了部全网通的手机,结果电信版的卡却用不了。近日,莆田的林先生遇到了这样的烦心事,好在工商部门调解,商家为其更换了同价位全网通手机。 不久前,林先生在莆田市荔城区某广场一手机城购买了一部手机作为生日礼物送给妻子。一个月后,林先生妻子的生日到了。林先生妻子拆开手机包装盒,将手机卡装入后,发现手机无法正常使用。林先生仔细查看手机包装盒发现,原来该手机是移动版,而林先生妻子的手机卡是电信的,移动版的手机无法使用电信卡。 林先生买手机时已明确告知营业员手机必须可以使用电信卡,且收据上也备注是全网通手机。于是,林先生找到该手机城要求换货,但该手机城管理人员以手机已拆封且已售出超过一个月为由,拒绝了林先生的换货要求。经多次沟通无效后,林先生无奈之下拨打12315投诉。 莆田市荔城区工商局工作人员收到投诉后,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工作人员指出,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六条规定:“经营者向消费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恪守社会公德,诚信经营,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经调解,商家认识到错误,由于该款手机已断货,双方同意更换同价位全网通手机。 同一品牌、同一款手机是不是全网通,价格是不一样的,有些商家会打着“全网通”的口号忽悠消费者。因此,消费者在购买手机时不要只关心手机的型号、价格,更要弄清楚手机的功能使用情况。提醒消费者在购买手机时,最好现场打开试用下,并在票据上注明手机卡的使用类别,包括运营商等,以免日后出现不必要的麻烦。 (本报记者 陈琦 通讯员 林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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