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毁他人财物 男子被拘十五日
2018-08-01 14:39:56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8月1日讯 近日,福安一男子徐某向他人索要土地租金不成,便使用非管制器具故意损毁他人财物,被福安警方依法处以行政拘留十五日。 据了解,徐某系福安市康厝乡人,其哥哥是康厝茶场的原职工(已故),因康厝茶场的土地被张某用于建厂房,徐某便认为张某没有给其土地租金,就占用康厝茶场土地建厂房。在多次向张某索要土地租金不成的情况下,为引起他人注意达到索要土地租金的目的,徐某分别于7月3日7时许、7月21日6时许、7月25日9时许先后持铁锤、棍棒等非管制器具故意损毁张某厂房的围墙铁皮,玻璃等财物,造成的财产损失累计约人民币四千元。 福安市公安局康厝派出所接到报案后,于7月25日在康厝村龙峰上庄82号附近依法口头传唤涉嫌故意损毁财物违法行为人徐某。徐某归案后,供认了故意损毁财物的违法事实。 (李文福 兰培森) |
相关新闻
精华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