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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宁法检“两长”同堂亮剑治“老赖”

2018-08-02 15:06:37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8月2日讯  近日,被告人刘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一案在泰宁县法院刑事大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该案同时作为观摩庭审全程网络直播。

据悉,被告刘某因金融借贷纠纷与原告方诉至法院,后经审理判决被告刘某应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将位泰宁县城区一幢1、3层房屋腾空并交付原告。判决生效后刘某没有按照判决执行,并将家中的小孩、老人滞留在屋内继续生活导致原告方无法按时交房房,原告遂向法院提起强制执行的申请。该案经审理,最终以被告人刘某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拘役4个月、缓刑8个月。

此次庭审与以往不同的是,该案由泰宁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郑中飞担任审判长,该县检察院检察长叶建朝以公诉人身份出庭支持公诉。这是“亮剑八闽”基本解决执行难以来,泰宁法、检两长首次同堂办案治“老赖”,10余名省、市、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庭审旁庭,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法检“两长”共同出庭治理“基本解决执行难”给予高度评价。

近年来,泰宁县法院以破解“执行难”为目标,继续保持打击“拒执罪”的高压态势,对逃避执行、抗拒执行行为“零容忍”,充分运用“拒执罪”这把“利剑”,狠招治“赖”,全方位压缩“老赖”生存空间发挥了积极作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据悉,2016以来,该院共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拒执罪案件16案16人,判决10件10人。

(廖长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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