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检察机关与本报等六家主流媒体建立战略协作关系
检察好声音传遍千家万户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8月3日讯 8月2日上午,福建省检察机关与主流媒体战略协作签约仪式在省检察院举行。此次省检察院与福建日报社、福建省电视台、福建省广播电台、福建法治报社、人民网、新浪网等六家具有雄厚舆论影响力的新闻媒体建立专项战略合作关系。正式签署检媒双方专项战略协作协议,是加大检察宣传工作力度、创新检察宣传工作方式的又一次探索和努力,标志着检察宣传和检媒协作的水平进入了一个新的高度。 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霍敏会见了各战略协作媒体单位领导,并代表省检察院党组对各大媒体长期以来大力支持福建检察宣传工作并营造良好舆论氛围表示感谢。他指出,检察宣传与检察业务同样重要,两手都要抓都要硬。在当前司法体制改革和监察体制改革大背景下,检察工作还有哪些职能?能干什么?干成了什么?人民群众如何通过检察机关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实现公平正义?社会对此很关注。这次战略协作的几家媒体,分量重、有权威,既有传统主流媒体,也网络新媒体,公信力特别强。希望通过此次战略协作,实现强强合作,双赢多赢的目的,进一步将检察工作及检察职能积极宣传出去,满足社会各方关切,传导法治正能量,唱响检察好声音。 省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王金文对签约仪式的成功举行表示热烈祝贺。他表示,检媒双方建立战略协作关系,不仅有利于提升我省检察新闻宣传效率和质量,构建多元化多层次检察宣传格局,也有利于呼应人民群众深入了解司法权运行生态、更深层次参与法治福建建设的新需求、新期待,有利于实现双赢共赢的宣传效果,进一步扩大检察宣传在社会上的影响力和传播力。他希望,检媒双方共同围绕检察机关服务大局宣传展开检媒协作,正确引导社会舆论;围绕检察主责主业宣传展开检媒协作,汇聚法治正能量;围绕良性互动展开检媒协作,持续放大检察好声音。 近年来,省检察院与福建法治报社合作成果丰硕,连续6年开设《海西检察》专栏,刊发通讯400余篇,组织策划专题报道60余个,并与省检察院联合设立了福建法治报检察工作室。下一步,福建法治报将最大限度地发挥好主流媒体在社会舆论中的权威公信力和广泛影响力等优势,与省检察院共同把检察好声音传遍千家万户。 (记者 雷闽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