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荔城交警大队开展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
强组织 强管控 强教育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8月9日讯 为进一步优化道路交通环境,规范行车秩序,7月起,莆田荔城交警大队开展电动(拼装)三轮车、四轮车、老年人代步车交通违法专项整治行动,有效打击了交通乱象,净化了辖区道路交通环境。 强化组织领导 7月1日,该大队成立了专项整治行动小组,研究制定了行动方案,下发“关于开展电动(拼装)三轮车、四轮车、老年人代步车交通违法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明确岗位职责,落实工作措施,确保不留死角、不留空档,切实增强三轮车违法行为整治工作的重要性。 民警转移被查扣的电动三轮车
民警对一名电动车司机违法行为进行批评教育 “我们强化组织领导坚持以勤务管理为基础,最大限度调动整治警力,营造严管高压态势。”大队长郭秋桥介绍说。 为此,该大队结合“夜查”“逢六逢九”等统一行动,根据辖区实际情况对整治行动进行协调部署,及时调整警力安排,发挥连续作战、不畏艰难的工作作风,克服麻痹思想,提高工作责任心,切实加大力度,文明规范执法,严厉整治,全力推动专项整治行动深入开展。 该大队还坚持“全警上、严查处”的工作方针,集中优势警力,主要采取设卡查纠方式,在辖区重要路段对四轮电动车无牌无证、改装拼装等交通违法行为严查严处。同时结合交叉巡逻、流动查扣的形式铺开“天罗地网”,对违法四轮电动车实行无死角、无漏洞的全方位“围追堵截”,确保辖区道路环境安全。 强化路面管控 “大队科学安排警力,采取日常管理、集中整治、高峰加勤和加强巡逻等措施,强化路面管控。”郭秋桥进一步介绍说。 该大队结合辖区的实际情况,化被动为主动,科学调整勤务安排,组织警力强化主干道的巡逻管控力度,切实提高见警率和扩大路面的管控范围,同时严罚严管电动三轮车等交通违法行为,切实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教育一起”,全力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一辆老年人代步车被查获 7月27日,在附属医院门口,一辆老年代步车式样的电动三轮车,经过路口时被该大队民警拦下。开车的是一位老年男子,后面坐着他的孙子。从三轮车车上下来,该男子就费了不少功夫。“我都70多岁了,也不能骑电动车了,就买了这辆三轮车,送孙子去补课也比较方便……”“你都这么大岁数,驾驶这种三轮车更危险。今天不处罚你们,希望以后不要再开这个车上街了。”民警对其进行了安全教育,并建议他们去办理公交卡。 这是该大队强化路面管控处置的一个小案例。7月1日至7月30日专项整治行动中,该大队共出动警力420人次,警车126趟次,暂扣电动(拼装)三轮车97辆,其中开处罚单34起;暂扣电动(拼装)四轮车2辆,其中开处罚单1起,教育群众30人次,取得良好的整治效果。 同时,该大队各中队从严治标,着力治本,将整治重心放在辖区重点路段、区域和严管街道,在固定时间定岗点进行集中查处,防止反弹现象,保持整治力度的持续性,在辖区范围内持续形成严管、严控、严查的整治声势,进一步确保了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强化宣传教育 整治工作更多的是要得到群众的理解和支持,为此该大队要求执勤人员坚持严格执法和文明执法相结合,遵守“理性、平和、文明、规范”八字方针。针对电动(拼装)三轮车、四轮车、老年人代步车驾驶人文化水平较低,法制意识淡薄,甚至部分属残疾人、老年人的实际,执勤民警在执法过程中更加注重执法技巧性和灵活性,耐心告知相关道路法律法规及其违法行为对自身以及社会的危害性,坚决防止因执法产生不文明、不规范而引发矛盾纠纷。 “在整治过程中,我们执勤民警对查获非法改装车辆驾驶人员的违法行为进行教育引导,讲清讲明相关法律规定,对私自改装的电动车强行拆除车棚恢复原样,勒令退出客运市场。”该大队相关负责人如是说。 “您好!这是我们开展电动(拼装)三轮车、四轮车、老年人代步车交通违法专项整治行动的相关内容,请您回去替我们多宣传宣传!”7月28日,在该大队违法处理窗口,民警热情地向办理业务的群众发放宣传单。这是该大队强化宣传教育的一个举措。 此外,该大队也利用广播、“双微”等传播平台,讲解三轮车上路行驶,闯红灯,逆向行驶,乱停乱放,违规载人载货等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性,并具体罗列些违法行为的实例以及相关处罚,教育警醒一些人,同时进行交通安全法知识的宣传。 同时,该大队要求各中队加大巡逻力度,定时或不定时的巡逻,增大巡逻密度,提高见警率,重点对交通流量较大的路段加强管控,严厉打击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做到发现一起,整治一起,教育一起。 (本报记者 陈琦 莆田长安网记者 刘惠萍 通讯员 陈琳) 强化宣传教育 整治工作更多的是要得到群众的理解和支持,为此该大队要求执勤人员坚持严格执法和文明执法相结合,遵守“理性、平和、文明、规范”八字方针。针对电动(拼装)三轮车、四轮车、老年人代步车驾驶人文化水平较低,法制意识淡薄,甚至部分属残疾人、老年人的实际,执勤民警在执法过程中更加注重执法技巧性和灵活性,耐心告知相关道路法律法规及其违法行为对自身以及社会的危害性,坚决防止因执法产生不文明、不规范而引发矛盾纠纷。 “在整治过程中,我们执勤民警对查获非法改装车辆驾驶人员的违法行为进行教育引导,讲清讲明相关法律规定,对私自改装的电动车强行拆除车棚恢复原样,勒令退出客运市场。”该大队相关负责人如是说。 “您好!这是我们开展电动(拼装)三轮车、四轮车、老年人代步车交通违法专项整治行动的相关内容,请您回去替我们多宣传宣传!”7月28日,在该大队违法处理窗口,民警热情地向办理业务的群众发放宣传单。这是该大队强化宣传教育的一个举措。 此外,该大队也利用广播、“双微”等传播平台,讲解三轮车上路行驶,闯红灯,逆向行驶,乱停乱放,违规载人载货等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性,并具体罗列些违法行为的实例以及相关处罚,教育警醒一些人,同时进行交通安全法知识的宣传。 同时,该大队要求各中队加大巡逻力度,定时或不定时的巡逻,增大巡逻密度,提高见警率,重点对交通流量较大的路段加强管控,严厉打击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做到发现一起,整治一起,教育一起。 (本报记者 陈琦 莆田长安网记者 刘惠萍 通讯员 陈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