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率先在法律服务行业推动设立“传习所”
“传习所”传播新思想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8月10日讯 日前,福州市长乐区在营前街道长安村大齐书院首家挂牌设立的“传习所”十分热闹,一场与法律服务有机结合的宣讲活动火热开展。 活动当天,长安村“传习所”邀请法律顾问沈荔融律师为长安村党员干部和村民宣讲宪法修正案。沈荔融通过以案释法,结合当前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讲解法律法规,让在场人员听得津津有味。 据了解,自6月2日全市法律服务行业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推进会召开以来,福州市司法局党组积极落实会议部署,以推动“传习所”设立为抓手,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实施意见,全力打造法律服务行业党建工作新平台。 全市法律服务行业“传习所”通过创新特色载体,积极开展特色活动,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宣传党的十九大、宣传宪法,更好地服务群众、凝聚群众。 为提高法律服务机构“传习所”队伍宣讲水平,让群众喜欢听、听得进、听得入心,8月2日下午,福州市司法局党组还举办了专题讲座,邀请省委党校法学教研部郑继汤博士讲授《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各律师事务所、司法鉴定机构、合作制公证处党支部书记、支委共60余人参加了培训。 据悉,目前全市法律服务行业已挂牌设立7家“传习所”。此前,鼓楼区律师联合支部已在三坊七巷社区法律服务点,挂牌设立“传习所”;闽江公证处党支部也积极开展“传习所”主题宣讲活动;仓山区首家“传习所”在仓山法治企业御景商务中心揭牌。 (本报记者 吴怡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