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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流法院执结“三角债”

2018-08-13 10:17:33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8月13日讯   近日,清流县人民法院的执行服务大厅格外热闹,洋溢着一片欢声笑语。一起执行案件的申请人邹某兴拉着执行干警练张铭的手连连称赞:“小练同志,真的是太感谢你了!多亏了你,我的钱才这么快执行到位!”邹某兴还送来锦旗和感谢信,为练张铭和执行局干警的辛苦给出点赞。

原来,在2015年10月,邹某兴因其与邹某铭、吴某山的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向清流法院申请执行。但是在拿到一部分执行款之后,因被执行人确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不得已终结本次执行。2016年6月,邹某兴申请恢复执行,但因原本的承办法官工作调动,案件一直搁置。邹某兴苦恼不已:“希望法院可以尽快帮我拿回执行款。”邹某兴向清流法院副院长谢恩标反映此事,谢副院长高度重视,立即指派执行局干警练张铭接手此案。

练张铭接手后,第一时间与申请人沟通联系,详细了解案件情况,多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在练张铭一次又一次法律解释、心理公关、斡旋协调下,被执行人邹某铭终于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提出他作为申请人还有一个执行案件正在该院执行,执行成功则立即主动还款。得知此事后,练张铭时刻关注账户交易情况,在执行案款进入邹某铭账户的第一时间就对其账户进行冻结划拨,使得申请人邹某兴的146700元借款全部得到偿还,案件终于顺利执行到位。由此,这起历时3年的执行老案终于圆满结束。

(本报记者 黄丽青   实习生 林馨怡 通讯员 桂紫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