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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袋竹笋引发纠纷 打伤人获刑八个月

2018-08-13 11:14:51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8月13日讯  乡里乡亲本应互帮互助,但清流县的两位村民却因挖了两袋竹笋而引发争执,甚至大打出手。近日,经清流县检察院提起公诉,被告人赖某甲因犯故意伤害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

赖某甲与赖某乙是清流县某乡镇的同村村民,对涉案竹山承包经营权存在纠纷。2017年4月9日早上,俩人再次到该竹山上挖竹笋,赖某乙警告赖某甲不要到其竹山挖竹笋,赖某甲并未吭声。当天中午,赖某乙挖完两袋竹笋,正准备挑回家时,却碰到前来阻拦的赖某甲父子,在双方冲突过程中,赖某甲父子将赖某乙按在地上殴打,导致赖某乙右额顶部头皮破裂。经鉴定,被害人赖某乙的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

近日,清流县检察院以故意伤害罪对赖某甲提起公诉。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赖某甲故意伤害他人身体,造成被害人轻伤的后果,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遂作出以上判决。

(罗晓琳 胡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