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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份检察建议 多方联动落实

2018-08-14 09:12:58 来源:福建法治报

三明市检察院法律监督催生双赢多赢共赢行政执法环境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8月14日讯   “对我们人民防空系统来说,检察院的法律监督,不仅出现了一份检察建议多方联动落实的情况,而且达到教育一批干部、转变执法观念、改善执法环境的目的。”8月3日,三明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副主任罗兴木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由衷地对三明市检察院发出检察建议,启动公益诉讼诉前程序进行法律监督,催生双赢多赢共赢行政执法环境的做法,给予积极评价。

近年来,三明市检察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深入研究公益诉讼新课题,抓住“公益”这个核心,用好检察建议,重视诉前程序,创新方法,突出重点,严格执法,以公益诉讼的实际效果推动依法行政上水平,维护群众利益。

公益诉讼——

让检察建议落实有坚强后盾

不久前,三明某酒店有限公司负责人来到三明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将拖欠多年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如数交上。该公司能把这笔钱如数上缴,得益于检察机关通过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检察建议。

2016年,三明市检察院按照省检察院的统一部署,与市人防办联合开展执法检查活动,全市12个基层检察院针对各地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征收存在的问题,相继向当地人防办发出检察建议42份,启动公益诉讼诉前程序,督促相关执法部门依法履职;对经检察机关诉前检察建议督促仍不整改落实的,依法向法院提起公益诉讼3起。随着检察监督措施的落实到位,2016年以来累计催缴到位的人防工程异地建设费3000余万元。

“有公益诉讼为后盾,诉前检察建议可以更好地提高检察机关办理公益诉讼案件的质量和效率,督促行政机关及时纠正违法行使职权或不作为。”三明市检察院检察长张时贵表示。近年来,该院还把人防领域专项监督经验推广运用到其他领域,相继开展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专项监督、土壤污染防治专项监督、非法采砂专项整治、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专项监督等一系列专项活动,从中梳理一批公益诉讼案件线索。2016年以来,三明两级检察院启动公益诉讼诉前程序332件,先后提起民事、行政公益诉讼19件,成功追缴矿山恢复治理保证金1500万余元,督促收回土地出让金547万余元,追回被违规领取的城乡低保金、国家生猪养殖补助和环境损害赔偿金共483万元,催缴水土保持费640万元、督促修复被毁林地863.42亩、清除违法堆放危废物品600多吨。

联动协作——

让检察建议落实有尖牙利齿

要真正把检察建议的威力发挥到实处,除了检察机关在实践中不断摸索,也离不开多方联动协作的配合。三明市检察院积极探索建立联动协作机制,得到三明市委、市政府大力支持和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为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三明市委办、市政府办联合印发《关于深入推进公益诉讼工作发展的实施意见》,将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纳入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建设法治三明总体部署,作为建设法治政府、推进依法行政、保障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重要手段。市检察院与市政府联合出台《关于建立依法行政与检察监督互动机制的实施意见》、又先后与中级法院、环保局、市民政局会签《关于切实做好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相关工作意见》《关于办理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等,规范检察建议办理和公益诉讼活动,确保绝大多数案件能在公益诉讼诉前程序解决。

此外,各基层检察院也积极探索加强监察委协调配合机制,清流县、建宁县、沙县等地检察院与当地监察委联合出台《关于在民事行政检察、公益诉讼工作中加强协作配合的意见》,与监察委建立案件线索移送反馈、联合监督检查、信息资源共享机制,全面整合监督资源,形成监督合力,及时督促纠正审判违法行为和行政违法行为,确保检察建议得到有效落实。

“通过构建协作机制,加强监察机关与检察机关对于公益诉讼案件的协调,两部门既能各司其职,又可以相互配合,充分运用各自的办案工作优势,将检察监督权和监察权拧合为一股强有力的合力。”三明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张弘表示,下一步,该院将与监察机关加强对严重侵害公益行为的法律监督,促进依法行政,护航多赢共赢双赢行政执法环境,致力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

精准监督——

让检察建议落实到风险防范

结合办案做法风险研判与防控工作,有针对性地提出检察建议,开展精准法律监督,也是三明市检察机关的特色之一。

不久前,将乐县检察院对2014年办理的案件进行全面梳理,从中发现3起失信被执行人涉嫌信用卡诈骗犯罪,信用卡诈骗行为均发生在其被法院列为失信人员之后。该院先后向县工商银行、人行、银监部门发出检察建议,要求他们加强信用卡发放管理工作,摸排失信人员持有信用卡情况,完善内控制度,建立防范失信人员被执行人信用卡恶意透支应急处置机制,堵塞安全漏洞,防范金融风险。

同时,该院牵头组织县法院、人行、银监部门和辖区的7家银行召开防范化解金融风险联席会,分析研判金融风险情况,探索建立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与银行征信系统相衔接机制。并与县法院、人行、银监等部门联合会签《关于加强对失信被执行人信用卡管理共同防范金融风险的工作机制》,达到共同预防信用卡诈骗犯罪,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制度建立。今年1至7月份,将乐县法院共录入失信被执行人信息达1039人次,并与银行系统实现失信被执行人员的信息共享,夯实防控金融风险工作基础。

“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土地出让和国有财产保护等领域,和群众生产生活、国家利益息息相关,我们将绷紧加强法律监督这根弦,切实用好公益诉讼这把利剑,重视诉前程序,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守护好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张时贵表示。

(本报记者 黄丽青 特约记者 陈长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