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日报报业集团主管 《福建法治报》官方网站
原创 | 法治福建 | 记者调查 | 时政 | 国内 | 普法课堂 | 法治时评 | 说法 | 求证 | 大案要案 | 权威发布 | 公安 | 检察 | 法院 |

买卖公民信息赚钱 为蝇头小利被刑拘

2018-08-14 10:39:47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8月14日讯   近日,厦门市公安局翔安分局在工作中发现有人在网络上买卖公民个人信息,网安、刑侦大队迅速采取行动,8月8日下午,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张某志(男,22岁)被翔安警方抓获。

22岁的张某志是永春人,近年一直在厦门打工,工余时间时不时在网络上浏览一些弹窗信息。今年3月初,张某志偶然发现有人在网上买卖公民个人信息,自作聪明地想来一份“兼职”,于是注册了多个QQ号和微信号,通过互联网上的一些非法链接,先后买卖、获取了200多个支付宝账号和上万条公民个人信息,到手后再加价倒卖出去。原以为自己躲在出租屋里“小打小闹”没人会注意到,几次出手赚得一点“蝇头小利”,没想到很快就被警方抓获,面对突如其来的民警,张某志后悔不跌。

张某志的行为已经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目前已被翔安警方刑事拘留。办案民警介绍: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具有极大危害性,警方始终坚持“露头就打”的原则,对此类犯罪行为严厉打击。警方也提醒广大群众,要提高警惕,切实增强个人信息的保护,不要轻易安装和点击来源不明软件、链接,身份证复印件一定要写明用途,及时更新银行卡和各类账号密码等。

(记者 王淯滢 通讯员 厦公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