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集中处理社区服刑违规人员
一人被提请撤销假释 两人被行政拘留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8月14日讯 14日,福清市司法局召开社区服刑人员违规违法行为集中处理警示大会,3名社区服刑人员因多次擅自不假外出,被依法行政拘留或提请撤销假释。大会还宣布对何某等13名社区服刑人员予以警告的决定,和对陈某等58名社区服刑人员佩戴定位脚(手)环的决定。 今年33岁的叶某是福清沙埔镇人,2016年12月因合同诈骗罪被福清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缓刑考验期自2017年1月16日至2019年1月15日止,去年1月25日纳入沙埔司法所接受社区矫正。 可在矫正期间,叶某违反社区矫正监督管理规定,多次擅自不假外出,根据相关规定,叶某被依法行政拘留7日。此外,社区服刑人员林某和假释人员陈某忠,也因上述同样原因,分别被依法行政拘留9日和向原判法院提请撤销假释。 当天大会还宣布了对何某等13名社区服刑人员予以警告的决定,和对陈某等58名社区服刑人员佩戴定位脚(手)环的决定。随后,监狱民警为他们现场佩戴电子脚(手)环。 “我们积极打造‘互联网+社区矫正’的监管矫治新模式,电子脚(手)环、定位手机、人证信息采集成库将共同构筑福清市社区矫正坚固的‘电子围栏’,通过身份识别、实时定位等手段,充分发挥身份信息大数据平台优势,对全市社区服刑人员进行系统智能监管。”福清市司法局负责人说。 今年7月18日开始,福清市司法局在省司法厅、福州市司法局直接指导和关注下,开展以全面清查社区服刑人员身份信息和不假外出情况为主要内容的清查整顿工作。清查发现,该局社区矫正管理工作总体较为平稳,并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同时,在清查中也暴露出一些问题,比如电子手环配备率不足、同公检法各部门协同联动不够等问题。”上述负责人表示,警示大会对不假外出、不遵守社区矫正管理规定的社区服刑人员进行集中统一处理,起到很好的震慑作用。他希望全体社区服刑人员要以此为戒,坚决服从各项监管规定,积极改造,杜绝违规违法行为发生。 (记者 陈钦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