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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莆田宣判首起恶势力犯罪案

2018-08-20 09:45:34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8月20日讯  17日,莆田市涵江区法院对一起恶势力犯罪案件进行公开宣判,这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莆田市宣判的首起恶势力犯罪团伙案件。

法院经审理查明,以被告人李某林等人为纠集者的恶势力犯罪团伙,把持李厝村基层政权,煽动村民聚众扰乱社会秩序,多次实施违纪违法犯罪活动,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据此,法院依法判处被告人李某林犯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故意毁坏财物罪、行贿罪、诈骗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22万元;被告人何某军犯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15万元;被告人李某标、李某成、李某清、李某华、翁某莲犯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至2年。

(见习记者 余晶 通讯员 刘保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