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创实创 让节约蔚然成风
日前,永春县检察院被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授予“2017-2018国家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自2017年申报创建以来,该院实实在在推进创建工作: 绿色低碳,大家一起来践行 今天是星期五,刚上班时间,记者看到该院内已经整齐地排着一排共享单车。“创建国家级节约型公共机构倡导“一三五”低碳出行(即一公里步行、三公里骑自行车,五公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一年多来院领导带头践行,我家就在单位附近,骑共享单车上班,低碳又健康”,小陈同志说。走进永春县检察院,低碳生活的公益宣传片在大屏幕上滚动,创建工作实现了,节约行为永远在路上,各种贴心温馨的节约用水、用电提示标语张贴在显眼的位置。“纸张双面印刷、夏季空调温度设置不低于26摄氏度、文明餐桌、减少一次性用品使用等绿色低碳行为都深入人心”,小陈继续介绍说。 追求卓越,理念更新付诸实践 该院大力提倡节电、节水、节油。在节约用电方面:结合办公环境改造,逐步将灯管改造替换成节能的LED照明灯具;走廊、通道、地下停车场等照明需求较低的场所,实行感应控制和分时控制,达到节能目的;及时报废高能耗的空调、计算机等办公设备,采购更换有国家节能标志的电器设备。在节约用水方面:一方面该院投入资金45万元对办公大楼14个卫生间进行改造,更换感应洗手盘、感应小便斗等节水设备;另一方面投入2万元聘请专业机构开展水平衡测试,及时发现处理了1处管道渗水情况,年可节省1/3水费,有效提高了科学用水水平。在节约用油方面:实行燃油一卡制,一车一卡,定点加油、定点维修,科学核定单车油耗定额;加强车辆日常维护保养,保持车辆始终处于良好状态;逐步推广新能源车辆,结合创建工作,新建充电桩1个,为新能源汽车的使用推广打下硬件基础。 未完待续,节约行为永远在路上 该院相关负责人表示,将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在原有成绩的基础上,认真总结经验和不足,进一步提升示范单位节约能源资源工作水平。将进一步完善制度,精细管理。完善财物管理,办公物品使用,提倡以旧换新、材料双面打印、废纸再利用等;规范公用经费预算管理,严格控制办公经费支出,严格控制办公用品的配备、采购、领用程序,提倡修旧利废,建立比较完善的领用和维修登记服务制度,本着一切为了节约的原则,在不影响办公设备运行质量和考虑成本费用的基础上,开展维修和维护工作,保证办公设备的正常运行。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降低“三公”经费支出, 2018年公务接待费用较2017年下降了38.90%,公务车费用较2017年下降了6.45%,争取在此基础上有进一步下降。 (永春县检察院 陈泽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