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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市检察院坚持边查边改着力提升司法为民实效

2019-10-12 09:25:23 来源:海峡法治在线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0月12日讯日前,家住三明市三元区莘口镇楼源村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张某妹从三明市检察院干警手中接过3万元的国家司法救助金,这是三明市检察机关践行司法为民初心使命的典型案例,也是该市检察机关在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期间办理的第14起国家司法救助助力精准扶贫案件。

2018年7月8日,张某妹丈夫因一起过失致人死亡案被电击身亡,刑事案件部分虽已判决,但因部分当事人下落不明致使刑事附带民事部分尚未判决,无法及时获得民事赔偿。张某妹本人年迈体弱、无劳动能力,家中还有一个孩子属精神二级残疾,在当地医院进行精神病治疗,该家庭系建档立卡贫困户,符合司法救助条件。

如何精准把握百姓需求,提升司法为民实效,让主题教育成果惠及百姓?三明市检察院党组开展专题调研,与市扶贫办共同制定出台《关于开展检察机关国家司法救助支持脱贫攻坚专项活动的通知》,市县两级检察院与扶贫办紧密配合,组织工作人员对辖区内的因案返贫的建档立卡贫困户进行全面排查,运用司法职能精准识别贫困当事人,促进数据、信息无缝衔接,为因案致贫、因案返贫对象精准实施司法救助提供基础性保障。目前,已通过该机制排查出符合救助条件的贫困当事人14名,并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52.5万元。

坚持以上率下,上下贯通,是做好国家司法救助助力精准扶贫工作的关键,也是抓好“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基础,两级检察院检察长带头办理建档立卡贫困户司法救助案件11件。9月18日,三明市检察院检察长陈瑜深入到宁化县石壁镇、方田乡开展“司法救助助力精准扶贫”活动,相继为因案致贫的建档立卡贫困户雷某俊、张某福、邱某取、张某炮等人送上15.3万元司法救助金,帮助因案致贫、因案返贫的困难群众解决燃眉之急。同时,针对被救助对象雷某俊属于未成年在校生的实际情况,牵头召集雷某俊与石壁镇政府、学校共同签订救助金代管协议,确保4.5万元的救助金专用于雷某俊的学习生活,得到当地群众的广泛好评。

(本报记者 黄丽青 本报特约记者 陈长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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