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市检察院行使调查核实权打击“保护伞”
2019-10-15 14:24:46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0月15日讯 近日,福清市检察院对外通报称,该院行使调查核实权,从案件中挖掘侦查人员违法违纪线索,通过监检衔接、顺畅配合,形成反腐合力,坚决打击“保护伞”。
今年2月,福清检察院公诉部门检察官在审查余某盗窃案时发现,派出所相关民警在工作中可能存在违规。根据该院制定的《诉讼监督调查与侦查工作办法(试行)》所列的21种受案范围,该情形涉嫌“在侦查活动中有其他违反刑诉法规定的行为,严重损害案件当事人权益”,属于重大监督事项,公诉部门于3月4日将线索移送职务犯罪检察部的诉讼监督调查办案组。 启动调查核实程序后,办案组成员前往福清市看守所向余某了解相关情况。在询问过程中,余某为争取立功,向调查组成员举报了福清市龙田镇某酒店存在组织卖淫的事实,认为背后有人充当“保护伞”。 “保护伞”是否确实存在?调查组成员抽丝剥茧:该酒店股东倪某因涉嫌组织卖淫罪被羁押于福清市看守所,调查组决定将其作为突破口,询问民警收受贿赂、通风报信的情况并固定口供。 倪某的口供令相关民警的违纪违法行为逐渐浮出水面。3月15日,该院将该酒店组织卖淫案背后涉及“保护伞”问题线索移送监察委进行查处。经查实,负责该酒店区域的网格民警梁某自2016年底即开始包庇倪某等人的组织卖淫活动并接受倪某等人送款共计人民币3.2万元。6月27日,该院以梁某涉嫌徇私枉法罪向法院提起公诉。 在调查过程中,办案组还了解到俞某等人入股参与酒店卖淫项目未被查处的情况,该院于3月28日将线索移送公安机关,公安机关于4月9日将俞某等人拘捕到案。目前,俞某等人涉嫌组织卖淫罪一案已移送该院审查起诉。 (记者 陈钦祥 通讯员 融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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