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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薪背后的传销陷阱

2019-11-04 13:24:00 来源:海峡法治在线
高薪背后的传销陷阱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1月4日讯 以找工作、谈恋爱为名引诱被害人来到传销窝点,非法限制被害人人身自由,并采取威胁、恐吓、殴打等手段逼迫被害人购买虚构的产品加入传销组织……在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犯罪中先后实施了非法拘禁犯罪7起、抢劫犯罪6起。近日,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披露了一起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

被高薪诱惑进传销组织

暴力威逼下说出银行密码

小吴在和网友的聊天中发现了一条高薪的招聘信息。网友称只要到三明永安,就可以迅速获得好的工作。苦于没钱的小吴便想去试试看,于2018年1月11日来到永安。

不料,所谓的高薪工作没有找到,小吴反而被骗入传销陷阱。小吴被“网友”带入传销窝点,身上财物很快被人没收。他反抗想逃走,又被数名传销人员控制住。他们采取反锁房门、跟随看管等方式非法限制小吴的人身自由。

在这期间,传销人员数次到传销窝点逼问小吴的银行卡密码,但小吴态度很是坚定:“我是不会告诉你们的,快放我走。”见他不从,传销人员便采取暴力殴打等方式逼迫小吴说出银行卡密码。小吴害怕极了,最后不得不交代了密码,之后其卡内的16400元被传销人员取走。

被“女网友”骗入传销窝点

被逼向家人要“高额医药费”

和小吴不同,小张是被“女网友”骗进传销窝点的。

“我们谈了这么久的恋爱,你来永安看看我吧!”2018年1月15日,小张兴冲冲地到永安。没想到刚到永安就被几名男子带回到永安市五四路的一处房间内。

进入房间后,小张迅速被数名传销人员采取反锁房门、跟随看管等方式非法限制人身自由。传销人员先采用哄骗的方式让小张加入传销组织,见他不从,便采取暴力手段逼问小张的银行卡密码。传销人员得到密码后,将小张银行卡的钱转移出去“买产品”。

很快,小张卡里的钱没了,传销人员又让小张打电话给家人要钱。 “我跨栏杆的时候撞伤了,急需钱到医院做手术。”传销人员让小张给家人发去微信,得知孩子受伤,小张父母十分着急,先后将3万多元钱款通过微信转给小张。1月22日,就在传销人员忙着取钱的同时,小张的父母赶到医院,发现孩子不在这家医院且无法联系上,这才向公安机关报案。6个传销窝点被一锅端

团伙组织骨干成员全部获刑

永安市公安局接到报警后,便开始对这个传销组织暗中调查。摸清全部窝点位置后,2018年1月26日,永安市公安局一举捣毁该组织的6个传销窝点,将传销组织骨干成员全部抓获。

经调查,游某鹏等11人先后在永安成立6个传销窝点进行非法传销活动。该传销组织以恋爱为名诱骗被害人至传销窝点后,非法限制被害人人身自由,并采取威胁、恐吓、殴打等手段逼迫被害人购买虚构的产品加入传销组织,内部成员30余人按顺序形成A、B、C、D、E五个层级,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依据,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扰乱经济与社会秩序,将非法获取的钱款转至被告人游某鹏的个人账户共计307599.97元。据统计,该犯罪集团在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犯罪中先后实施了非法拘禁犯罪7起、抢劫犯罪6起。

2018年8月,永安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被告人游某鹏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犯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4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万元。其他10名被告人分别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抢劫罪,非法拘禁罪等,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6个月至1年9个月不等,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至3万元不等。

游某鹏等人不服提起上诉,近日,三明中院认为原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最终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本报记者 黄丽青 三明长安网记者 林馨怡 通讯员 张文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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