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0元钱引发的惨案
一潜逃23年的在逃人员终落网
近日,仙游县公安局龙华派出所民警奔赴5000公里外的四川,成功抓获潜逃23年涉嫌故意杀人的在逃人员杨某强,从而为23年前的那场血案画上句号。 因150元钱发生纠纷 争吵之中将人刺死 1996年10月,在仙游县龙华镇某茶场务工的林某龙收工回家后发现其口袋中的150元钱丢失。150元钱,在当时对务工的林某龙来说是笔大钱,他立即沿路寻找。但是没有找到,这时恰好遇到刚满16周岁的杨某强。 林某龙问杨某强有没有捡到他的150元钱,杨某强说没有捡到。但林某龙觉得附近没有什么人,认为一定是杨某强捡到他的钱。杨某强给予否认,并转身离开。 林某龙看着杨某强的身影,想着150元的血汗钱越想越不甘。在经过杨某强家门时,林某龙故意用石头投掷杨某强家的屋顶。 见自己家屋顶被林某龙投掷石头,杨某强便将此事告知其父杨某林,杨某林听了非常恼火。“咱们得讨个说法!”杨某林对儿子杨某强说。随后,父子俩拿了剪刀,并将其磨利,随身带在身上。 随后,杨某林父子在林某龙上工的路上将林某龙拦截。双方发生了激烈的争吵,很快动起手来。最后,杨某强与父亲杨某林用剪刀将林某龙刺死。 看着躺在地上一动不动的林某龙,杨某林和儿子杨某强感到害怕。父子俩急急忙忙跑回家,收拾行李,开始了逃亡之路。 父亲被判死刑 儿子23年后落网 1997年5月,杨某林被公安机关抓获,并被依法判处死刑。而杨某强则在其兄杨某龙的窝藏、包庇下,辗转流浪多省,过着朝不保夕、食不果腹的流浪日子。 23年里,仙游县公安局龙华派出所人事也几经变动,但对在逃人员的追捕始终没有放弃。自“云剑行动”开展以来,龙华派出所成立追逃领导小组,全力推进在逃人员抓捕工作。2011年”清网行动”以来的网上在逃人员库存全部“清零”,唯余清网行动前的杨某强未归案。 案发时,杨某强刚满16周岁,未办理身份证,其家人因怕报复举家外迁。现在村里了解情况的人员非常少,成为了追捕的“硬骨头”。 龙华派出所主动加压,全力开展杨某强的侦查追捕工作。因年代久远,侦查工作如遇“铜墙铁壁”举步维艰,但随着侦查的不断深入,线索的不断收集,“铜墙铁壁”也有了裂缝。民警紧抓不放,逐步扩大侦查半径,不断缩小嫌疑人范围,成功锁定已化名为“朱某林”的杨某强的行踪。该所民警3天内奔赴5000公里,在四川省成都市成功将潜逃的杨某强,以及窝藏包庇的杨某强哥哥杨某龙抓获。遇事一时冲动 最终害人害己 落网时,杨某强坦言,23年了,他心里悬着的石头终于落地了。杨某强说,案发后,他终日惶恐不安、四处躲藏,其间流浪、乞讨多年,不敢出门、不敢交友,觉得生活没有盼头,工作和生活都是得过且过。23年的逃亡之路,高度的心理紧张和精神压力,影响杨某强正常的心理成长、人际交往和工作生活。40岁的杨某强无朋友、无妻儿、无手艺,他其实是在自己的心理牢笼中“服刑”了23年。而更可悲的是杨某强也给自己的哥哥杨某龙筑起了牢笼,杨某龙也是提心吊胆,日子过得艰难。如今更是因窝藏、包庇面临法律的严惩。 “因150元钱引发纠纷,林某龙故意寻衅,蛮横无理,致使自己惨死;杨某林父子性格偏激,缺乏法律常识,走上绝路。案发后,杨某强若能主动投案,现在可能已服刑完成过上正常家庭生活,不至白白浪费23年时间;其兄杨某龙若能及时规劝,不至身陷囹圄,更能帮助杨某强过上正常生活。”对于该案,该所所长郑世谦感到很是遗憾,他提醒广大群众,遇到矛盾、纠纷时,及时通过法律途径、法律渠道解决问题,切不可意气用事,一时冲动,酿成终生悔恨和难以弥补的恶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