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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颗黑痣揪出假丈夫

2019-11-06 11:21:32 来源:海峡法治在线
近日,王女士带着“丈夫”来到宁德市三都澳公证处,申请办理房屋出售的委托公证。接待过程中,公证员锐眼辨真伪,一颗黑痣让假丈夫“露马脚”。

当日,按照办证惯例,公证员首先对当事人双方的身份进行核实。经过仔细的人证对比,公证员敏锐地发现“丈夫”和身份证上的照片轮廓五官接近,但嘴角的一颗黑痣不见了。通过询问,“丈夫”称脸上的黑痣经手术去掉了。

出于职业敏感性,公证员立即请两个当事人坐到摄像头前,通过人脸识别系统对当事人的身份作进一步核实。对比结果显示,“丈夫”的现场照片与身份证照片相似度仅有30%。但王女士坚称,其就是她的丈夫,只是照片是多年前拍的。

公证员沉着应对,冷静地询问“丈夫”的出生日期、身高及其女儿名字、高中时期就读学校等相关信息。此时,“丈夫”神色不安,吞吞吐吐,以上问题均未回答正确。

公证员最终确认此“丈夫”应该是假丈夫,立即对其进行警告,言明假冒他人骗取公证书的,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违反治安管理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结果,王女士和“丈夫”听后,未敢再说话,拿着材料快速溜走。

“此类情况在公证行业时有发生,为了满足自己的利益,有的当事人甚至会提供假证明、假身份来骗取公证书。”三都澳公证处主任杨文说,为了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办理每一次公证,公证员都要扮演“侦查员”的角色,运用“火眼金睛”辨别当事人材料的真实性、言行的统一性,通过严谨、细致的工作避免了一起起“错案”的发生。

(本报记者 黄锡顺 通讯员 谢晓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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