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1月18日讯 大千世界,无奇不有。厦门一名33岁的男子王某盗窃不为财,只为寻刺激,专偷女性裙子及贴身衣物…….日前,厦门市同安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盗窃罪对王某提起公诉,经同安区人民法院审理,王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3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4000元。
今年6月9日凌晨,王某骑着自行车在同安区新民镇乌涂村周边转悠时,在一栋居民楼一楼偷3件裙子。当天凌晨3时许,王某来到自己经常“光顾”的一处平房外,正当他准备将两件黑色斑点连衣裙放入黑色袋子时,刚好被主人余某撞个正着。余某控制住王某后,立即报警。
王某落网后,民警从其暂住处查获7个纸箱加1个蛇皮袋,里面装的全是女性裙子和内衣,加上床上散落的衣物,共计398件。
经查,从2018年2月开始,王某经常半夜骑自行车乱逛,看到女性的裙子或内衣晾晒在户外,他就会随手把裙子或内衣偷走,并放在自己床头。渐渐地,王某无法控制自己的盗窃欲望,偷盗行径一发不可收拾。偷来的衣服越来越多,王某就整理好堆放在纸箱里,放在宿舍角落,直至被警方抓获。
王某供述,他每隔两三天就会出去一趟,最多一次偷了五六件女性衣物,至于具体偷了多少次,他也记不清楚了。
(记者 叶蔚蓉 通讯员 苏建艺 纪小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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