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的法庭 为特别的“你”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1月22日讯 带着国徽等工具辗转到达目的地,在各种难以想象的地方,开起“临时法庭”。每一场“临时法庭”的开始,都是一次见证,亦是法治精神的传递。
家住南平市建阳区莒口镇的陈某能,因被控危险驾驶罪取保候审。11月19日,是这起案件开庭的日子。 被告人陈某能因在事故中受伤,行动困难。当天,南平市建阳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巡回法庭走进建阳区莒口镇某村陈某能的家,在其屋外的大坪上,就地取材搭建起“临时法庭”。被告人陈某能就在自己的家门口受审。虽然庭审现场简陋,但法官、书记员、公诉人、法警一个都不少,庭审按照程序有条不紊地进行。 庭审在法官的主持下,依次进行了庭前准备、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被告人最后陈述等阶段。最后,被告人陈某能因醉酒无证驾驶,且造成交通事故负主要责任,根据其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结合被告人符合施行社区矫正条件的评估意见,法官以被告人陈某能犯危险驾驶罪,判处其拘役一个月十五日,缓刑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 庭审结束后法官对被告人进行判后答疑 庭审结束后,法官分别与陈某能及其家属进行交流,详细解释判决的依据、他们应从中汲取的教训及如何更好地走向新的生活。刚毅中带着柔和,正气中洋溢着善良,话语中充满了亲切,这就是建阳法院刑庭法官给陈某能及其家人的印象。 法条冰冷,但法官却有温度。正是有像这样有人情味儿的法官,用行动和真情让百姓感受“法律的温度”,共同汇聚成普照大地的司法阳光。 “不忘初心,方得始终。对于法官而言,初心是一个简单的愿望,是让每一起案件和每一个当事人得到公正的判决。特殊的法庭为特别的‘你’,有了初心,我们就有了前行的动力,走得再远,我们依然会坚定地靠近它。”庭审结束后,承办法官在办案手记上写了这段话。 (本报记者 汤仙念 通讯员 郑铸彦 袁玉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