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法院为诉讼“瘦身” 为群众“减负”
有效利用诉前调解化解纠纷 7位工人领回薪资7万多元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1月29日讯 “我们向公司讨了两年多的工资都没成功,没想到这次不到7天没花一分钱,我们打工的血汗钱就被讨回来了,感谢各位法官!”近日,在福清市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上演了这样暖心的一幕,7位外来务工人员送来一面题有“捍卫正义维护公平 优质服务为民解忧”字样的锦旗向法官致谢。 事情还得回溯至多年前。2014年4月,赵某某等人在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做钢筋安装工。2017年1月,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因财务问题无力支付工资共7万多元,便向赵某某等7人出具欠条,并约定当年7月还款。 但是,距离约定的还款期限已经过去2年多了,其间多名外来务工人员先后多次向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讨薪,对方始终以各种理由和借口推脱。于是,赵某某等7人将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诉至福清法院,索要被拖欠的血汗钱。 因该系列案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福清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法官在了解到赵某某等7人的诉求后,建议他们通过诉前调解来追回劳动报酬。在征得赵某某等人的同意后,该案被移转至一站式纠纷化解中心。 在一站式纠纷化解中心,人民调解员在查明事实、分清责任的基础上,通过“明之以法、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三步骤开展耐心、细致的疏导工作,促使双方当事人互谅互让。日前,双方就达成调解协议并由福清法院立案庭进行司法确认。不到一周,赵某某等7人就拿到了被拖欠已久的工资。至此,这起追索劳动报酬的系列案件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 该系列案件的圆满解决,只是福清法院有效利用诉前调解机制的一个缩影。据介绍,近年来,福清法院不断加强“诉源治理”,积极践行“枫桥经验”,为诉讼“瘦身“,为群众“减负”,把大量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阶段,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便捷高效解决纠纷的司法需求。今年以来,福清法院通过诉前调解成功化解矛盾纠纷638件,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