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日报报业集团主管 《福建法治报》官方网站
原创 | 法治福建 | 记者调查 | 时政 | 国内 | 普法课堂 | 法治时评 | 说法 | 求证 | 大案要案 | 权威发布 | 公安 | 检察 | 法院 |

霞浦法院审结一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2019-12-05 12:06:53 来源:海峡法治在线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2月5日讯 日前,霞浦法院审结一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依法判处被告人陈某某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

据了解,陈某某于2004年12月至2008年1月间,以组织民间互助会的形式,在霞浦县组织民间互助会36场,吸收张某某、曾某某、陈某玉、王某某等五十余人参会,吸收社会公众存款达人民币6480100元,并因倒会造成上述参会人员直接经济损失达人民币1180340元后逃匿。2019年2月,陈某某在广州市地铁南站被公安机关抓获。

霞浦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陈某某违反金融管理秩序,向社会不特定人员吸收存款达人民币6480100元,造成参会人员直接经济损失达人民币1180340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告人陈某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予以从轻处罚。据此,霞浦法院作出如上判决。

(叶靖雯)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