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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赖”被拘途中幡然悔悟

2019-12-17 11:11:36 来源:海峡法治在线
平潭法院成功执结一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2月17日讯 “叶法官,真的非常谢谢你啊,打了这么久的官司总算是把钱要回来了。”近日,紧握着平潭法院执行法官的杨爱福(化名)喜悦之情溢于言表。

事情得从2013年开始讲起。立春刚过,杨爱福想着把空置已久的一间店面拿去出租赚点零花钱,店面位于平潭上铺庄,算是平潭人最为熟悉的一条小街道了,无论是清晨还是傍晚,这里总是熙熙攘攘,也正因为地段繁华,想要承租的人络绎不绝,但最终这个“香饽饽”杨爱福还是给了他一个老朋友高忠雄(化名)。两人很快就签订了租赁合同,约定租期三年,租金为每年55000元,一年一付,双方还就逾期支付等违约情况作了详细约定。

然而好景不长,2015年2月18日,杨爱福却迟迟未等来高忠雄的租金款,原以为高忠雄可能只是忙中出错,一时忘了交付租金的时间,但是随着时间一天天过去,这租金却是一点动静都没有,这下杨爱福可坐不住了,急忙跑到店里找高忠雄要租金,可高忠雄却翻脸不认人,不仅拒绝给付租金甚至还在店里赖上了。2015年5月,杨爱福一气之下将高忠雄告上了法庭,最终经法院审理,双方于2015年9月1日解除租赁合同,并判决高忠雄需一次性给付杨爱福租金及违约金合计30815元。但是高忠雄却始终坚称,在杨爱福提出解除租赁合同时他是同意解除的,但是因为杨爱福尚未退还租房时给的押金,所以才没有及时退租,现在却要他来承担这个违约金,心里是千万个不服。

在收到平潭法院判决后,高忠雄随即向福州中院提起上诉,案件经过中院审理后,驳回了高忠雄的上诉,维持原判。在中院判决生效后,高忠雄依然不履行判决生效内容,杨爱福来到平潭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是案件立案执行后,执行法官综合运用了网络财产查询、实地传统调查,双管齐下,本以为能有所收获,但实际上人找不到、钱也没有,而此时离双方纠纷发生时已经过去了1000多天。

然而,平潭法院执行干警仍努力寻找着此案的线索 ,今年12月,案件有了转机,根据群众提供的线索,执行干警在平潭某小区楼下埋伏近一个小时,终于将被执行人高忠雄逮到并将其司法拘留,在送拘途中,经过执行法官为其解读判决书、分析利弊、告知其强制拘留的后果后,高忠雄当即表示将让家人代为向杨爱福支付相应款项,请求暂不予拘留。叶法官考虑到高忠雄已经白发苍苍,且案件标的较小,故同意先将其强制传唤回法院。最终在执行法官的见证下,高忠雄的家人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向杨爱福支付了30815元。至此,案件得到顺利执行。

(施琪 陈燕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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