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子失散31年 民警助力终团圆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2月19日讯 “孩子,对不起,当时是妈妈没有看好你,让你吃苦了!”12月15日上午,在晋江市公安局刑侦大队举办了一场特别的认亲仪式,高女士和自己31年前被拐的孩子小余终于团聚了,双方相拥在一起,泣不成声。
而这场不幸的分离,要从1988年的那个冬天说起。当时,家住贵州贵阳市的高女士迫于生计,萌生了到外地打工挣钱的念头,于是托人介绍可以前往沿海打工的机会,希望可以靠着打工,补贴家用。这期间,高女士认识了男子陈某,陈某自称有渠道可以帮助找到好的工作,而当时24岁尚未出远门的高女士并没有多想,就决定带着当时年仅2岁的儿子小余一同前往沿海务工。但未曾料到的是,“工作中介”陈某心怀不轨,竟将高女士和其儿子小余拐卖至惠安县的一个乡镇。 不久后,犯罪嫌疑人陈某被贵州警方抓获,高女士也被成功解救回家,但其儿子小余却从此失去了音信。之后高女士从没有放弃寻找儿子,31年间多次到贵州、泉州两地公安局询问孩子的下落,但始终没有音讯。 2019年11月底,晋江市公安局刑侦大队通过对海量案件案情比对、配比,发现晋江市某镇的一名33岁男子施某极有可能就是高女士当年被拐的儿子小余。办案民警立即与贵州贵阳市警方联系,找到高女士一家,并再次核实当年其子小余的被拐情况,随即又通过晋江警方对施某的家庭情况进行了解,办案民警得知施某系其父母向他人购买的,而卖掉施某的嫌疑人谎称施先生是其亲生孩子,因经济困难无力抚养,故将施某卖掉。而施某也于三年前养父生病弥留之际,知道了自己并非父母亲生。 通过案情比对,施某与当年被拐的小余情况高度吻合。根据得到的线索,晋江公安刑侦大队办案民警联系取得双方DNA,比对结论可以认定施某就是当年高女士被拐的儿子小余。 “原本以为父母养不起我,所以也没有寻找,没想到亲生父母一直在找我,还寻找了自己31年。”小余动情地说道,“由于年纪小,几乎没有记忆。这么多年来养父母对我视为己出,收获两份爱的我,会照顾好两边的父母,回报他们的生育、养育之恩!” (本报记者 叶华南 通讯员 刘彩虹 杨嘉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