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检察院强化未检工作加强司法保护
点亮孩子前进的航程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月8日讯 近年来,龙岩市检察机关不断强化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全面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坚持惩戒与挽救相结合,保护性办理未成年人案件。落实“少捕、慎诉、少监禁”未成年人刑事政策,2018年以来,共批准逮捕涉罪未成年人134人,起诉189人,不起诉63人……日前,龙岩市检察院发布全市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相关情况。 据悉,龙岩市检察机关普遍成立了未成年人检察机构或办案组,2019年10月内设机构改革后,市检察院和5个县级检察院设立了未成年人检察机构,共配备未检人员26名,保证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专业化开展。一方面,以“零容忍”的态度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犯罪,2018年以来共批捕侵害未成年人犯罪158人、起诉221人,并加强诉讼监督,依法维护未成年被害人合法权益;另一方面,对侵害未成年人案件依法提前介入侦查,推行“一站式”询问办案机制,还联合有关部门帮助解决就医、就学等困难,让他们感受到司法的温度和社会的关怀。 做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龙岩市检察机关把法治与德治相结合,推行 “法训合一”法治宣传教育模式。2016年下半年以来,共巡讲575场次,覆盖学校、幼儿园400多所,受教育师生31.45万人次。此外,相继建立了各具特色的4个法训教育基地,将走进校园巡讲与拉出校外教育有机结合,如永定区检察院在客家家训馆建立“未成年人法训教育基地”,目前已有超1万名中小学生到这里接受法训教育。与此同时,探索建立罪错未成年人临界预防机制,牵头多部门联合出台《涉案未成年人及其监护人训诫工作暂行规定》。 对于未成年人保护,司法保护与社会保护要相辅相成。龙岩市检察机关积极运用检查建议,推动社会问题治理;监督落实“一号检察建议”,促进校园安全管理;开展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活动,目前全市共有45名检察官担任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其中有8名检察长参与到校园法治建设中。 (本报记者 陈章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