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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安法院“移动微法院”跨省解纠纷

2020-01-08 14:18:46 来源:海峡法治在线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月8日讯 日前,福安市人民法院利用“福建移动微法院”成功调解一起跨省买卖合同纠纷。

2019年1月3日,原告浙江省某塑料公司与被告福安市某养殖专业合作社签订了一份海上养殖浮筒球购销合同,约定被告向原告处订购浮球39万个,共计87万元,同时约定被告需依据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向原告支付货款,否则即视为违约,每逾期一天,被告需向原告支付该次供货总金额0.3%的违约金。之后,原告如约履行了供货义务,被告却未按合同约定正常支付货款。

2019年10月,原告向福安法院起诉,要求被告支付货款47万元及自2019年6月20日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按日0.3%的标准计算的违约金。

该案争议较大,若径行判决虽然省时省力,但必定破坏了双方继续合作的基础。为了能促使案件圆满解决,承办法官积极引导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意向。

因原告代理人远在浙江,往返闽浙两地耗时较长,为尽快调解结案,承办法官遂建议双方当事人使用“福建移动微法院”微信小程序进行在线调解。

当天下午,承办法官及双方代理人按时登录该案线上办案平台,经过2个多小时的努力,终于使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并在线完成了签字、送达等工作。

至此,一场涉及闽浙两地的买卖合同纠纷成功调结。

(黄健涌 俞玲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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