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侦之花”绽光华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月14日讯 惊天动地的伟业并非人人都能做到,那些在平凡工作岗位上默默奉献、悄然绽放光华的,同样是一个时代的英雄,而霞浦县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情报信息中队中队长陈莹,便是这样一位“经侦之花”。
从警12年来,陈莹坚守经侦岗位,用奉献书写担当,2012年荣获全省公安机关“亮剑”行动先进个人;2018年荣获霞浦县人民政府颁发的三等功,并多次受到宁德市公安局、县政府的嘉奖。 陈莹向群众宣讲法律知识 好家风培养好性格 今年35岁的陈莹,成长于警察家庭,父亲生前是霞浦县拘留所所长。身为一名转业军人,父亲从小对她进行严格的军事化管理。“5分钟洗簌穿衣,10分钟吃饭。遇到任何事,都不允许用哭解决问题。”陈莹说,父亲对她的影响很深,这些习惯保留到了现在,让她养成了干脆利落的性格,一旦认定一件事,便会拼尽全力去做。 2005年,陈莹父亲工作时突发疾病,因公牺牲。面对突如其来的噩耗,母亲悲伤过度彻底病倒了,家庭重担落在了正读大二的陈莹身上。为了照顾母亲,陈莹半工半读完成学业后,回到霞浦,接过父亲的“接力棒”,成为霞浦县公安局经侦大队的一名内勤民警。白天忙着上传下达、汇总整理档案、登记制作台账,晚上回家还要照顾久病缠身的母亲,但陈莹从未喊过一声累,有过一句抱怨。这些年,陈莹母亲陆续完成了三次大手术,每次她都陪在身边。等手术结束,陈莹又立刻投入工作,连续加班一两周直至把手上的事情如期甚至提前完成。“从小看着父亲为公安工作的付出,当自己从事这份工作后,只想更加努力去做好,不愿给父亲丢脸。”陈莹说。 近年来,随着女性犯罪嫌疑人的增加,经侦大队需要一名女侦查员专门负责女性犯罪嫌疑人的侦查、押解工作。已从事内勤工作四年的陈莹主动表示,她想挑战自己,参与办案。 2011年,陈莹刚接触办案工作,感到十分茫然,但她很快调整自己,从做笔录开始,一边积极向办案经验丰富的同事请教,一边查找并收集大量关于经侦犯罪的文献资料进行学习。陈莹有一本笔记本,专门记载了在全国经侦工作中侦办过的案件罪名,还附有相应的释义及个人办案经验总结,通过剖析案件的规律特点,提炼技战法,为下次遇到同样案件能有针对性地开展调查取证。展“神技”破获售假案 在经济犯罪侦查领域,“资金流”被誉为案件的“DNA”,精准定位资金流,快速查控犯罪资金,就是经侦部门最具特色的“杀手锏”。 在长期的经侦一线工作历练中,陈莹积累了丰富的实战经验,形成了她机智敏锐的侦查意识和胆大心细的综合素质。面对枯燥乏味的数字、眼花缭乱的表格、堆积如山的账本,陈莹屡屡能从细微之处发现线索,从繁杂的线索中找出破案规律,变成指证犯罪的有效证据。 2018年开始,公安部经侦局“云端行动”进入主战打击模式,对于云端下发的具备打击条件的云端线索要立案侦查。在办理“刘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中,陈莹利用所学知识和实践经验,对从阿里巴巴后台调取的淘宝店注册信息、所有销售记录和资金来往进行研判,结合从银行调取回来的资金流水,逐笔比对,绘制资金流向图,从而确定犯罪嫌疑人的资金动向及涉及范围,最终环环相扣,锁定嫌疑人的进货源头即上家、分销的下家和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在全国的销售地区。“刘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是近年来霞浦首起大型假冒商品案,它的告破有力打击了违法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 近三年,陈莹先后成功侦办了信用卡诈骗、合同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一系列社会影响大的经济犯罪案件,成为霞浦县公安局经侦大队立案数、破案率、起诉率最高的侦查员。 排隐患实现押解“零差错” 做经侦工作不易,做一名女侦查员更不易。与男同事一起侦查破案、追捕在逃人员,奋战在经侦工作的第一线,需要比别人付出更多的勇气和坚持。 然而,性别并没有阻碍陈莹工作的热情,她亦将女性特有的细腻与温柔运用到极致,用心倾听、用爱感化,对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的受害者进行安抚劝导,杜绝受害群体因经济利益受损而引发打砸、上访等事件,将矛盾化解在萌芽中。 由于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的犯罪嫌疑人基本都是女性,在外地被抓获后,陈莹都要前往押解,保证押解嫌疑人的安全,不仅直接关系到案件的后续工作能否顺利进展,也事关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的稳定。一次安检的疏漏,一次押解的疏忽,一次手铐固定的不牢,都可能带来安全隐患,导致事故的发生。 陈莹充分发挥女性的细致优势,从异地看守所带出女性犯罪嫌疑人,给她戴上手铐的那一刻起,时刻保持警惕,无论是坐车、吃饭、上厕所,都紧盯着嫌疑人的一举一动。留意嫌疑人的头发、指甲、手、鞋是否藏有异物,防止成为嫌疑人自杀、自残甚至藏匿逃脱工具。这些年,陈莹押解的嫌疑人中,从未出现任何问题,实现了押解过程中“零差错”。 (本报记者 龚丽雯 通讯员 庄乃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