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和法官为古稀老人开通“绿色通道”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月15日讯 “这几个地方需要签字。”2020年1月初,平和法院交通审判法庭的法官来到平和县医院,为一名身患重病无法下床的90岁老人杨某火办理立案手续。
案件发生在2018年9月14日。当时,杨某拐驾驶三轮自行车行经平和县山格镇某路段,并停在左侧路面。直立坐在三轮车驾驶座上的他,被杨某路驾驶的大中型拖拉机车碰撞,造成杨某拐当场死亡的重大交通事故。该事故经平和县交警大队勘查后,认定被告杨某路在本事故中负全部责任,杨某拐在本事故中不负责任。事故发生后,杨某拐的三位家属与杨某路达成赔偿协议,杨某路支付给杨某拐家属148000元,款项限于2019年11月10日付清。之后,在协议约定时期内,杨某路支付了110000元,剩余38000元款项经催讨一直没有兑现。
2019年12月5日的早上,无助的古稀老人杨某才来到交通审判法庭,急匆匆地向法官请求帮忙解决催讨赔偿款的问题。在进一步详细了解核实案件情况后,法官得知,这位在交通事故中死亡的杨某拐没有结婚,只有三名兄妹作为法定继承人,分别为杨某火、杨某才、杨某花,年龄最大的杨某火已逾90岁,年龄最小的杨某才也逾70岁,而杨某火因病在平和县医院治疗无法下床。
平和法院交通审判法庭法官决定为三名老人开通“绿色通道”,同时与有关平和县法律援助中心取得联系,协调派人一起为这三名老人提供法律援助,并前往平和县医院为高龄老人杨某火提供上门立案服务。当天,交通庭工作人员和律师一起到达医院后,便当场为这名卧床的高龄老人办理立案登记、材料送达等相关手续,同时,耐心地向三名老人介绍后续的诉讼流程,帮助他们顺利立案,化解了三位老人一个多月来的困扰。
据介绍,此类上门服务的事,成了平和县人民法院交通审判法庭法官们常做的事。近年来,该庭本着便民利民,方便群众的宗旨,主动为当事人提供从立案到执行“一站式”服务,并积极延伸审判职能,畅通司法便民渠道,注重提升诉讼服务水平,重点为孤寡老人、残疾人、重症病人等弱势群体提供上门立案、上门调解等服务。
(本报记者 洪凌霄 通讯员 杨永超 周晓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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