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长乐检方提前介入一销售假冒伪劣口罩案
预防、控制疫情期间销售假冒伪劣防护品
福州长乐检方提前介入一销售假冒伪劣口罩案 严厉打击涉疫犯罪 海峡法治在线2月7日讯 近日,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检察紧盯 “两法衔接”平台中有关涉疫犯罪线索,提前介入一起销售假冒伪劣口罩案,督促公安机关及时立案,引导侦查方向,并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出检察建议,力争从生产源头、销售终端打击涉疫犯罪。 经查,当事人郑某某无营业执照、无医疗器械备案证,通过微信朋友圈、微信群以快递方式销售多种伪劣口罩,目前已经查实的口罩数量多(4万多只),金额巨大。由于当事人在预防、控制新型冠状肺炎疫情期间销售假冒伪劣防护品,且该防护品面料稀薄,做工粗糙,不具有防护功能,不符合医用医疗器材标准,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涉嫌构成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目前,该案已被公安机关立案,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 检察官提前介入一起销售假冒伪劣口罩案 据介绍,连日来,长乐区检察院充分履行职能,主动担当作为,多措并举严厉打击涉疫犯罪。 该院充分发挥“两法衔接”力量,形成防疫打击合力。指派专人紧盯 “两法衔接”平台中有关涉疫犯罪线索,提前介入一起非法销售“假口罩”案件,引导侦查方向,督促公安及时立案,并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出检察建议,力争从生产源头、销售终端打击涉疫犯罪。 全方位延伸检察职能触角,加强防疫工作粘合力。协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公安局、区税务局等相关部门确立联络员,互通工作信息,及时通报涉疫类案件情况。督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针对顺丰、医药店铺等流通渠道进行不定时检查,并利用互联网或在小区公共显眼位置发布举报电话及有关涉疫信息,与区法院、区公安局联合出台《关于疫情防控期间从重从快打击拒绝强制隔离等违法犯罪行为的通告》。 该院还强化专业技能,提升打击防疫犯罪精准度。成立涉疫犯罪案件办理专案组,通过集中学习、探讨全国各地打击制售伪劣医用产品、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等相关案例、指导意见以及司法解释,切实提高办案人员依法履职能力,确保稳准狠打击涉疫犯罪案件。 (福建法治报记者 陈钦祥 通讯员 黄颖 林飞 杨承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