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厚植精品意识 铸就优质铁案

2020-04-15 11:34:02 来源:海峡法治在线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4月15日讯 一年来,漳州中院共评选出两批精品工程项目,包括示范庭审13个、典型案例36个、优秀法律文书39篇及司法建议18份。更有6个案例先后入选福建法院典型案例,1个庭审、2篇裁判文书、3个案例分析在全国获奖,3个案例成功入选厦门大学《刑事典型教学案例》。其精品工程建设经验做法被省高院推广——

4月3日上午,在漳州两级法院的视频会议室内,一场隔空培训火热开场。当天,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全市法院审判执行一线的员额法官、法官助理以及基层法院主抓精品工程建设的分管领导、部门人员参加这次培训。

此次培训是漳州中院深化精品工程建设方案的举措之一。在此之前,漳州中院于2020年3月18日出台《关于深化精品工程建设的工作方案》,创新谋划精品工程互修互研、共享共建、借智引智、融合融效、绩效激励五大平台,建立健全12项措施,将漳州法院在精品培育、汇聚、提升、转化等方面渠道将全部畅通,打出了精品工程建设“组合拳”。

量化:20项58条标准

厚植精品意识,是漳州中院创新推进审判执行精品工程建设的内生动力。

2019年漳州中院率先在全省实施精品工程,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加强审判执行精品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出台具体实施方案,为精品发展铺下沃土。

“好的评选标准不仅决定评选出来精品项目的质量,而且引领着精品建设的方向。” 漳州中院审判管理办公室主任蔡小兰介绍,启动精品工程后,漳州中院在先前开展优秀文书、庭审、案例等评选活动经验的基础上,迅速制定评选标准,经省高院指导,并广泛征求意见后,最终形成四类精品项目20项58条评分标准,并设定自评、初评、复评三轮评审程序。

“以优秀文书评分标准为例,大到举证责任分担是否合理,小到是否存有错别字、排版是否规范,我们都进行了严格量化。”蔡小兰告诉记者。标准化的精品评选,进一步推进了司法流程、司法裁量、诉讼服务、综合服务等标准化建设。2019年,漳州全市法院办案质效显著提升,结案率、调解率、执行综合质效均位居全省法院前列。

很快,漳州中院精细量化的评审标准被省高院吸纳到《福建法院精品案件工作操作规则》,成为全省法院评选标准。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高院吴偕林院长提出的‘做好精品工程精英人才后半篇文章’,结合开展全面质效提升行动,我们进一步完善精品机制驱动,用制度优势加速精品‘产能’,求新求精求进,内促法官职业素能提升,外强裁判规则示范引领。”漳州中院分管精品工程建设的副院长郑通斌如是说。 精鉴:四个环节打造精品工程

从无到有、从有到优、从优到精、从精到尖,漳州中院逐步建立了精品工程发现、培育、指导、提升工作机制,实现精品工程一次次“蝶变”。

林某夫妻与某房地产公司购买商品房,并向建设银行按揭贷款,因林某夫妻与李某发生债务纠纷,房屋被漳浦法院预查封。林某夫妻因未能按时偿还银行房贷,先后被建设银行、房地产公司起诉到法院。经法院判决,解除了该商品房买卖合同。

之后,房地产公司据此提出排除执行异议,漳浦法院驳回了异议。房地产公司不服,提起本案执行异议之诉,请求确认该房产归公司所有,停止执行并解除预查封。

由于该案是典型的因预查封引发的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案件,实践中对预查封效力所及范围及执行标的,相关规定不甚明确,给审理带来一定难度。

案件上诉至漳州中院后,立案庭将其识别为精品案源,交由全市审判业务专家、民一庭庭长陈于伦承办,并多次召开法官会议研究讨论,裁判文书也历经反复修改与把关。

正因为在这种全程精耕细作的模式下,该案荣获全国法院系统2019年度优秀案例分析三等奖,裁判结果为此类案件提供了示范参考价值。

从源头抓起,漳州中院严格把握立案、分案等各个环节,确定了涉重大项目、涉民生、涉金融等28个案由作为重点关注案件类型,由立案庭和业务庭进行“双重关注提示”,在庭审、裁判文书等环节精心培育指导、提炼总结。

精品提升更离不开专家智库的指导。漳州中院充分发挥审判委员会、专业法官会议的作用,借智引智,实行专家评委挂钩、全程教科书式指导。2019年底,在3人荣获全省审判业务专家的基础上,漳州中院评选出10名全市审判业务专家,进一步充实了专家库。培尖:“传帮带”激发活力

“这种情形我认为应该认定为无效,转贷过程中确实出现了一些高利行为,我认为利息要以过程来算。”

“本案不属于套取贷款转贷的情况,不符合合同双方自愿的问题,我倾向于同意合议庭意见。”

“本案还是要从严把控,信贷资金与以信用获取贷款有存在一定的区别。”

……

日前,在漳州中院专业法官会议上,法官们你一言我一语,讨论着一起借贷纠纷,会议的最后,依然是由审判业务专家进行了总结。

一直以来,漳州中院将审判执行精品项目的培育评选作为有效平台,引导法官聚焦复杂、疑难、新类型案件的审理。同时,漳州中院也借此强化审判团队的分工协作与交流传承,及时总结庭审思路、裁判观点、经验做法,推动形成“法院讲法、法官精法”的浓厚氛围。

据介绍,漳州中院将精品工程与干警传帮带、新型审判团队建设、异地高校集中培训等工作协同开展,推动青年干警审判人才养成。

2019年7月31日,漳州中院开庭审理上诉人唐某与被上诉人林某股权转让纠纷一案。该案件涉及在考量股东优先购买权保护因素的基础上,如何认定股权转让协议效力的问题,这一问题长期以来司法实践就存有争议。

彼时,该院决定由副院长郑通斌主审并担任审判长,开庭审理此案。最终该案以全程教科书式审理、裁判,入选了漳州中院庭审、裁判文书、典型案例三个精品项目。

这是院、庭领导带头示范的成果。很显然,其指导作用和头雁效应明显增强。据统计,自精品工程开展以来,漳州全市两级法院院庭长参评案件在两批精品工程中占比达48.5%,已成为精品工程中的“先锋队”。青年法官积极性也逐渐被调动,全市送交初评的庭审、文书、案例等共计293件次,占全年全市结案数3.4‰,其中基层法院162件,占全年结案数2.07‰,中级法院131件,占全年结案数1.74%,均远超省高院规定的选送比例0.5‰。

“下一步,我们将推动精品成果转化,把参与精品工程的情况纳入法官助理年终绩效,为精品工程高质量推进提供智力支持。”漳州中院政治部主任翁志刚表示。

(本报记者 洪凌霄 通讯员 林娟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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