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春检察院为乡村振兴提供有力司法服务
检力下沉到乡村 精准施策助振兴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4月22日讯 “自从你们来了咱村之后,乡亲们有事都会常常想到来这里泡泡茶,真的是家门口的检察院啊……”近日,永春县检察院仙夹镇龙水村的乡村振兴检察服务点传出了欢声笑语,原来,是网格联络员老郭和派驻检察干警小薛正在交流村子的近况。 近年来,永春县检察院结合该县“乡愁故里、生态桃源、美丽永春”发展目标和“七大行动”整体布局,延伸法律触角,为乡村振兴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聚焦生态宜居 服务乡村绿色发展 永春县森林覆盖率69.69%,绿化程度达95%,有国家生态县、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等称号。如何守护绿色家乡?永春检察院用行动给出了答案。 近年来,永春县检察院重拳打击涉林刑事犯罪,并持续深化强化恢复性司法理念,责令被告人恢复植被等,目前已对18名社区服刑人员、涉及700多亩的林地生态修复情况进行考核,实现“办好一个案,恢复一片绿,挽救一个家”的一诉多赢效果。 在永春和漳平两地交界处,一家违规造纸厂因水污染问题被群众多次举报。2018年7月,永春、漳平两地检察院分别会同河长办等四家单位到该处开展跨区域流域污染问题现场执法监督,明确该案管辖权,并督促执法。现涉事企业已自行拆除并恢复原状,经联合验收通过。 为有效解决跨区域破坏生态环境资源违法犯罪存在的取证难、监管难及职责不明等问题,永春县检察院牵头联合大田县、漳平市两地检察院建立“三江水资源生态保护机制”,加强生态检察监督,督促相关行政执法部门开展水流域环境综合治理,同时开通“举报E平台”,接受三地群众举报破坏生态资源违法犯罪及公益诉讼等线索。 “村里自从有了检察工作室,家乡的山更青了,水也更清澈了。”家住永春县桃城镇花石村的王大妈笑着说道。 原来,永春县检察院与县河长办签订《关于开展联合监督协作推进河长制工作的意见》,在县河长办设立“检察官工作室”,将桃溪流域沿线五条水质不达标河段列入联合督办重点,助力该流域水质恢复。 “我们转变‘坐堂’办案和‘走程序’的思维方式,主动走进田间地头、农户村舍查访案源线索。”该院第四检察部主任陈烽艺表示。自“检察官工作室”设立以来,永春县检察院共启动公益诉讼诉前程序85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1件,充分保障群众宜居生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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